一、有意向且达到资格要求条件的单位在 2024年3月27日17时前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注: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采用合理平均价法评分,按得分高到低遴选宣传服务单位)。宣传服务单位在整个宣传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采购限价为贰拾伍万元)。
二、报价书应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报价书密封盖章,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三、资格要求:①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等;②具有宣传相关服务业资质。
四、工作内容:承担海口市市政排水管网“排查+修复”宣传服务工作。
五、评分标准
合理平均价法:当有效报价超过5(不含)家时,去掉1家最高有效报价和1个最低有效报价,然后进行算数平均;当有效报价大于3家(含)小于5家(含)以内时,按所有有效报价进行算数平均,平均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100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含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含1%)扣0.5分。
合理平均价法:当有效报价超过5(不含)家时,去掉1家最高有效报价和1个最低有效报价,然后进行算数平均;当有效报价大于3家(含)小于5家(含)以内时,按所有有效报价进行算数平均,平均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100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含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含1%)扣0.5分。
六、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报价单位的报价、资质、业务范围、相应业绩等择优遴选宣传服务单位。未尽事宜可咨询我局。
其他事项:报价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好加盖单位公章。
询价采购人:海口市水务局;联系人:黎俊雅;电话:68659262
其他事项:报价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好加盖单位公章。
询价采购人:海口市水务局;联系人:黎俊雅;电话:6865926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楼2048室,邮政编码:5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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