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和规定,为推进《海口市镇域排水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让公众了解项目内容,现将《海口市镇域排水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社会进行第一次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海口市镇域排水规划(2018-2035)》
规划范围:海口市(不含中心城区)22个镇,即东山镇、遵谭镇、永兴镇、石山镇、新坡镇、龙塘镇、龙桥镇、龙泉镇、西秀镇、长流镇、海秀镇、城西镇、旧州镇、云龙镇、红旗镇、甲子镇、大坡镇、三门坡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演丰镇、灵山镇,22个镇总面积为2119km2。根据《海口市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22个镇中西秀镇、长流镇、海秀镇、城西镇、灵山镇及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位于城区规划范围内,已有城区供水管网覆盖。因此,本次重点对17个镇进行镇域排水规划。
规划内容:以海口市总体规划和各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诈细规划为主要依据,对海口市规划范围内的各镇排水现状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规划范围内的排水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污水、雨水系统规划。
三、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海口市水务局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楼2051室
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68724729
四、评价机构概要
评价单位: 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101号5号楼601室
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021-50124255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规划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该规划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下载附件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评价单位投递公众意见表。
海口市水务局
2021年4月9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