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海府办〔2021〕19号)。《规划》围绕“补短板、创一流”任务,统筹考虑自由贸易港核心城市的发展需求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十四五”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依据和方向。
一、基本框架
《规划》分为背景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共包括9章内容。
(一)背景形势
总结分析我市“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工作成效,深入研判我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挑战。
(二)总体要求
面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目标,聚焦“三区一中心”定位,统筹“创一流补短板”双重任务,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协调推进“减污降碳”,深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陆海一体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以保障环境安全和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愿景为目标,以创新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为全市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滨江滨海生态宜居示范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效率世界领先的自由贸易港核心承载区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基本原则
绿色转型,低碳发展。
对标国际,突出特色。
强化协同、系统管控。
问题导向、精准治污。
示范先行、创新引领。
——到2025年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美丽海口建设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实现新进步,为全市加快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部经济城市、争当生态文明试验区排头兵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打好绿色底色。
——展望2035年
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质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陆海一体化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稳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建设成为在国际上展示我国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海口样板和靓丽名片。
——指标设置
依据国家面向“美丽中国建设”“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思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和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设置了包括绿色低碳发展、环境质量改善、环境污染控制、生态安全保障和环境风险防控等5个领域共25项指标的指标体系,其中约束性指标10项、预期性指标15项。
(三)重点任务
从推进示范建设、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陆海统筹、打造“美丽海湾”先行示范区,深化污染防治、保持环境质量全国标杆,优化生态格局、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风险防控、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推进制度创新、健全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6大领域提出具体任务要求,化压力为机遇,变缺点为亮点,“十四五”期间在“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先行区”、“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方面开展海口探索和海口实践,推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为全市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滨江滨海生态宜居示范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效率世界领先的自由贸易港核心承载区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一是推进示范建设,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统筹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持续推动城镇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主动落实“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降低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先行区。
二是强化陆海统筹,建设“美丽海湾”先行示范区。坚持陆海规划统筹、功能协调、环境质量标准衔接、治理同步及执法督察协同,充分发挥海口市海洋资源优势,以“美丽海湾”为总抓手,强化自然岸线保护、海洋污染治理、近海生态系统修复建设和海洋环境风险防控,建设“碧海蓝天、洁净沙滩”的美丽海洋,提升公众临海亲海幸福感,建设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
三是深化污染防治,保持环境质量全国标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强化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执法监管,针对地表水、入海河流等不达标指标和现状环境问题,实施精细化环境污染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
四是优化生态格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系统治理与保育,实施典型生态系统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筑牢生态安全格局,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海口区域生态安全。
五是加强风险防控,守牢环境安全底线。落实“无废岛”建设要求,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系统提升环境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全面推进禁塑“产学研用”一体化,激励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回收利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加强危险废物、核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健康。
六是推进制度创新,健全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创新改革集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大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区。
(四)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1+7”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
二是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机制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落实资金投入
四是建立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机制
五是加强规划宣传增强公众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