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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方案》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出重要指示,我们应该如何深入理解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意义?
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已成为我国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
面对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于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征,必须立足实际,遵循减污降碳内在规律,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切实发挥好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协同促进低碳发展,创新政策措施,优化治理路线,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明确我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总体部署。《方案》是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治理、形成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助力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问: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重要文件之一,《方案》编制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一是突出协同增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强化目标协同、区域协同、领域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以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助推高质量达峰。
二是强化源头防控。紧盯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头,突出主要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是优化技术路径。统筹水、气、土、固废、温室气体等领域减排要求,优化治理目标、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优先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增强污染防治与碳排放治理的协调性。
四是注重机制创新。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和统计、监测、监管能力,完善管理制度、基础能力和市场机制,一体推进减污降碳,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有力支撑减污降碳目标任务落地实施。
五是鼓励先行先试。发挥基层积极性和创造力,创新管理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加强推广应用,实现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问:对于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案》设定了哪些工作目标?
答:《方案》锚定美丽中国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大气、水、土壤、固废与温室气体等多领域减排要求,将减污和降碳的目标有机衔接。同时,充分考虑减污降碳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协调性,重点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关键期,提出到2025年和2030年的分阶段目标要求。
《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问:为确保2025年和2030年两阶段目标实现,《方案》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方案》从源头防控协同、重点领域协同、环境治理协同和管理模式协同等方面提出重点任务措施。
一是加强源头防控协同。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构建分类指导的减污降碳政策体系,增强生态环境改善目标对能源和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协同。推动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建设等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工业领域全流程绿色发展,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协同实现生态改善、环境扩容与碳汇提升。
三是加强环境治理协同。强化环境污染治理与碳减排的措施协同,推动环境治理方式改革创新。加大常规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一体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鼓励绿色低碳土壤修复,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无废城市”建设。
四是创新协同管理模式。在重点区域、城市、园区、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在区域层面,加强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在城市层面,探索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推进机制;在产业园区,提升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利用和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在企业层面,支持打造 “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
 问:生态环境部下一步如何有效推进《方案》实施,确保减污降碳取得实效?
答:《方案》印发后,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安排部署,抓紧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能源局等部门,协同推进《方案》落实。同时,指导各地制定实施方案,跟踪调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选树减污降碳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引领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绿色发展政策沟通,加强减污降碳国际经验交流,为实现2030年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四是加强考核监督。推动将温室气体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相关考核,逐步形成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

    相关文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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