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电子印章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分为总则、电子印章申请、电子印章制作、电子印章使用、电子印章管理、信息安全和附则等七章共二十八条,规范了全省电子印章管理,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关于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的生成、申领与发放管理规范,为进一步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府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一、建立全省电子印章标准技术体系
本《办法》明确了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电子印章类型、各部门责任分工、海南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建设规范等。主要包括一是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建立规范、权威、可信的海南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为实现电子印章在全国各地的融合应用打下坚实基础。二是通过海南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与各单位自建的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可实现电子印章跨系统、跨部门、跨网络平台的互信互验,进一步扩展了原有电子印章的应用范围。
二、规范全省统一电子印章的申请与制发
本《办法》一是细化了海南省统一电子印章的申请主体、申请条件、申请电子印章类别、以及申请流程。二是明确了各单位、组织机构在依法取得实物印章后,通过海南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申领电子印章。三是明确了电子印章的制作要求以及生成规范,电子印章的图形化特征与实物印章的印模完全一致,按照国家安全电子印章要求使用密码技术、数字签名、区块链技术制作电子印章。
三、规范全省统一电子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本《办法》一是规范了电子使用范畴,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对外服务的接口权限。二是明确了电子印章变更、注销的流程与规范,以及系统审计与系统信息安全保障。三是明确为了保证电子印章管理应用安全,电子印章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印章,并参照实物印章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四、规范全省统一电子印章的信息安全
本《办法》明确了电子印章管理系统要建立完善的信息保密制度,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确保电子印章相关信息安全。
五、出台《办法》的重要意义
本《办法》的出台一是有利于加快实现我省各部门、各市县自建电子印章系统在电子政务外网的统一管理、互信互认和对接国家平台,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子印章管理。二是有利于加快推进电子印章在市场主体和政府侧的互信互认和有效应用,为我省推进政务服务“零跑动”“一件事一次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和“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等各项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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