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713条,回应解读1条,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已按时办结,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力度。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推进责任落实。同时,我局还把审计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职工综合考核内容。
(二)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的基础上,我局开设的“海口审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稿47篇,内容日渐丰富、形式日渐多样、影响日渐广泛。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8年,我局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存在的不足和2019年主要打算
2018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宣传工作任务,但仍有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亲民、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并将应予公开的目录和具体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二是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及时上传相关信息资料,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报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收集和整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等,力争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