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部署,海口市审计局依法对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聚焦“三大攻坚战”,紧盯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落地,紧盯重大项目推进,紧盯财政资金安全绩效,促进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加强审计项目统筹和审计组织方式统筹,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积极服务保障海口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建设。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发展战略机遇期,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助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良好开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财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2018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9.9亿元,同口径增长13.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收入质量良好。全年获得上级转移支付123.1亿元和省转贷地方债券183.1亿元。全年共向区级财政下沉财力83.5亿元,区级可支配财力持续增强。
——财力保障力度持续增强。加大自贸区(港)建设财力保障,投入19.9亿元推动55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投入8.8亿元保障江东新区高标准规划和项目建设。加强实体经济政策扶持,投入产业扶持资金12.8亿元。落实人才补贴资金和人才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搭建三方合作“政保贷”平台,全面清理政府欠款,努力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72.51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4%。筹措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4亿元,支持保障各项精准脱贫工作。保障28万中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对中职学校实现全面免学费补助,实施“一校两园”计划,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提升卫生服务质量。加快棚改项目建设和周边路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改造农村危房1180户, 强化住房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全力保障“百镇千村”工程建设、“五化、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18个镇108个行政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加大生态治理力度,推进节能减排,保障空气、水,噪声、 土壤、污染源等监测工作,全年空气质量在全国169个城市中排名第一。
——财政改革持续深化。调整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体系,规范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出台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规划及工作方案,积极消化存量债务, 严控债务增量, 严防隐性债务风险。加强PPP项目规范管理,对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调整实施模式或暂停实施。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分别为99.74亿元、211.36亿元、0.51亿元、105.27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01.84%、90.27%、100%、127.85%。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分别为139.88亿元、275.50亿元、0.51亿元、77.94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08.11%、95.58%、100%、109.41%。
市财政局认真组织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着重在提质增效、优先投向民生、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有33家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2018年度,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分别较上年度下降30.23%、39.93%,但仍有29家单位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612.57万元,4家单位无预算支出“三公”经费23.23万元。
2.部分项目资金绩效欠佳。有3个支出科目未完成2018年度支出预算,涉及预算资金8亿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预算完成率仅为25.12%。部分资金绩效不佳,如医疗健康服务发展省级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仅完成19.75%;海口市永庄水库--秀英沟连通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较慢,造成资金闲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闲置超过2年未收回财政统筹使用;部分农业项目资金下达不及时,下拨时间较晚,无法形成支出,个别农业建设项目未按时完成或绩效较差。
3.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税收入17.3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1个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款200万元,未能督促收回产业扶持专项资金495万元。
4.财政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市财政部门未及时清理预拨经费103.82亿元;未及时清理收回财政出借资金1.76亿元。
(二)市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今年通过大数据分析首次实现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重点对52家单位的预算收支、国有资产管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十二大产业资金管理、往来账款清理等进行了现场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预算安排项目资金情况。2018年度52家预算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率为83.62%,有16家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率低于60%。5家单位21个项目超过2年以上闲置资金322.87万元未及时清理收回国库。1家单位7个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2家单位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不挂钩。
2.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混乱,账实不符的情况普遍存在,划拨土地不记账,资产移交、报废、处置等资料不齐全和手续不完善等情况较为突出。7家单位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已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但未结算、清理、转增固定资产。16家单位未按规定对报废、移交及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13家单位土地、房屋信息不完善,长期未入账或未及时核减核销,其中土地45宗、房产18套未入账;土地1宗、房产13套、车位12个未核减核销;房产6套未按规定移交。4家单位房产、办公楼闲置或被无偿使用。
3.往来账款情况。45家单位3年以上往来账款26.02亿元未及时清理。10家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0.23亿元。2家单位隐瞒历年利息收入。2家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
二、部门财政财务管理审计情况
对1个区、9家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9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执行方面。2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不严格,部分项目预算未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决算差异较大。1个区预算执行率不高,为预算数的80.42%。
(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1个区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0.26亿元。5家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0.55亿元。6家单位超范围支出108.99万元。3家单位的7个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4家单位资金支出依据不充分,报销手续不完整。6家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固定资产和项目管理方面。5家单位未按规定登记、核销、管理固定资产0.21亿元。1 家单位0.37亿元资产闲置。2家单位低价出租国有资产。 2家单位的6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按期完工。
(四)其他违规问题。1家单位多名职工及其特定关系人设立公司承接本单位业务;通过虚购业务和虚开发票等方式报账领取业务提成并漏缴相关税款。1家单位违规以个人住房置换公有住房。1 家单位退休和离职人员违规占用公有住房。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化债方案落实情况审计。截至2018年12月底,根据债务化解规划方案的要求,2018年应化解地方性政府债务130亿元,实际化解地方性政府债务141.87亿元。2018年8—12月应化解隐性债务64.08亿,实际化解隐性债务77.48亿元。审计发现,在化解债务过程中,2018年省级转贷海口市置换债券资金7.14亿元长期滞留国库。
(二)2016—2018年度扶贫资金审计调查。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绩效为主线,围绕资金管理使用镇级(职能部门)、扶贫政策、扶贫资金全覆盖的目标开展扶贫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财政扶贫资金的筹集、分配、支出和绩效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政策措施落实方面。14个镇223户被清退贫困户享受的财政扶贫资金331.46万元未收回;1户不符合条件违规领取危房补助2万元。
2.资金管理方面。3个区超范围支出财政扶贫资金20.34万元。2个区多支付扶贫项目工程款23.91万元。5个镇超进度拨付工程款171.31万元。12个镇168笔扶贫资金支付手续不规范。
3.项目管理绩效方面。大多数组织化帮扶项目协议不同程度缺乏逾期分红违约责任、经营期满资本金结算方式、政府监管权利等风险防控条款,1家企业未按协议约定分红,致使贫困户利益受损。8个光伏项目产能效益未达预期,年度实际发电量为应发电量的71.36%,部分光伏项目合同未明确项目组件规格型号、保质期,后续管理存在隐患。
(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对1个区、2个市直单位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部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未完成。东海岸沿海防护林灾后恢复造林任务未完成。部分植树造林项目因苗木质量不高和管护不到位导致整体造林失败。17个地块35.44公顷退塘还林工作未完成。重点景区路段未按规定开设防火隔离带。1个单位未按时完成生态循环农业综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8家企业未按行业“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规模屠宰企业建设。仙月仙河河道截污不彻底,仍有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2.对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监督查处不力。8个地块违规占用林地7.36公顷。海岸带陆域200米范围内并落入I类陆域红线的11个地块有废弃鱼塘约27.83公顷,未进行搬迁及清退。北港岛非法占用海域0.5公顷违规养殖。3个养殖片区周边海域水质不达标。水环境存在面源污染,南渡江及2个水库红线生态范围内存在禽畜饲养、鱼虾养殖情况,1个水库蓝线规划内有规模化养猪厂,1个饮用水源地水库内有设置渔网且有垂钓现象。
3.部分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生态红线区域内违法占用林地的28个地块12.11 公顷未落实整改;海洋生态红线区内重点督查图斑仍有10个地块30.92公顷存在挖塘养殖现象或废弃鱼塘。
4.生态保护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区6个镇未及时拨付造林资金399.92万元。1个区未及时收缴海域使用金23.16万元。
5.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1个区和1个单位未对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2个单位未有效承接下放职权。4个屠宰点(场)、1个水厂无证违规经营。1个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未及时投入使用。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放管服”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市具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单位有38家,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放管服”相关要求进驻政府服务中心,并将承诺办件事件列入“不见面审批”范围,积极推行“网上办事大厅”,成效明显。审计发现,仍有13家单位127项列入《海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行政审批事项未进驻市政府服务中心。部分单位窗口服务办件逾期率较高,2016年至2018年有9家单位办件逾期率超20% 。
(二)为民办实事事项跟踪审计调查。海口市2018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共有11大项19项任务,共安排财政资金9.93亿元;2019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共有12大项20 项任务,上半年共安排预算资金16.78亿元。审计调查发现,截至2019年6月底,2018年为民办实事任务尚有4个项目未完成。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拨付进度为29%,部分任务进展缓慢。
五、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海口市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2018 年,全市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文化体育产业扶持资金0.59亿元,安排旅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6.14亿元。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十三五”规划旅游开发项目整体进展缓慢,项目开工率为45.71%;体育产业资金扶持目标不明确,资金安排多以事业支出为主。
2.产业扶持资金效益不高。鼓励民航业发展财政补贴资金投入较大,但绩效目标设置过于简单,产生的经济效益难以评价,个别航线产出效益不高。旅游厕所建设项目验收不达标现象较为普遍,奖补资金结余810.7万元。
3.补贴统计口径不明确。8家公司多申报境外旅客量获取财政补贴340.9万元。
(二)海口市2016至2018年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审计。2018年海口市本级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475,166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0,103人次,生育保险平均待遇水平为5751.9元/人次。生育保险基金期末余额0.18亿元,较期初减少57.7%。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政策宣传、监管不到位。部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领职工生育津贴0.62亿元,涉及6531人次。6467家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生育保险费282.75万元。14,683家正常经营企业没有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2.基金管理不规范。预算编制不科学,生育保险基金超预算支出0.64亿元。社保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多支付4人生育津贴3.45万元。3家行政事业单位多发生育津贴3.6万元。4家用人单位截留、少发职工生育津贴157.04万元。
(三)2017年度海口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海口市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共14个,计划总投资1.38亿元。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未及时安排使用省级专项财政资金187万元,资金效益不高。二是工程管护工作管理不到位,部分建成项目杂草丛生堵塞沟渠。三是部分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进度较慢。
(四)美丽海南百千工程(海口)推进情况审计调查。对美丽海南百千工程(海口)2015年至2017年推进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镇墟改造工程均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二是部分项目资金因未及时拨付、使用以及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等因素造成闲置,未发挥资金效益。三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前期工作不到位、未公开招投标、项目竣工未办理决算等问题。四是个别项目出现损失浪费、污染情况。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海口市菜篮子公益性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二期)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对基本建设程序、合同签订及履行、资金拨付等进行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工程进展缓慢,资金未能按投资计划执行。二是项目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三是设计变更和签证未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四是未合理利用资源,存在土方严重损失浪费现象。
(二)竣工结(决)算审计情况。共完成竣工结算审计项目85个,送审金额35.17亿元,审定金额29.61亿元,核减造价5.56亿元,核减率15.80%。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6 个项目结算核减率超过20%。二是2个项目超概算0.22亿元。三是4个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存在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未按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
(三)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对46个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其中 PPP 项目23个,代建项目(含 BT 代建)23 个,累计跟踪项目投资金额达417.40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按设计施工、未规范施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二是因设计滞后、征地拆迁、规划调整等问题,导致施工进度滞后。三是工程建成后维护管养不到位, 投入使用成效不佳。部分堤坝、堤防路面破坏严重,部分水体项目黑臭现象反复。
七、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2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1家企业负责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推进缓慢,15个项目中有4个逾期2年才开工,5个项目逾期3年至今未开工。1家企业未解决征地历史遗留问题,支付相关村民、工作人员安置费近30年,负担沉重。2家企业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公车管理制度、超标准发放驻村“第一书记”补助、未及时收回债权以及大额现金支出等问题。
八、2017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以及2018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共召开1次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8次市政府专题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逐项落实审计整改事项,限期销号。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联动打好“组合拳”,坚决做好审计的“后半篇”文章。截至2019年7月20日,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大类135个问题,已整改125个,整改率为92.6%;通过审计整改,促进增收节支20.49 亿元,纠正其他问题金额171.57亿元;处理处分17人;推动政府、部门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0项。
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有:未追缴土地出让价款滞纳金违约金;滞留非税收入;保障房补偿安置不到位;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缓慢;被占用的公益林及林地未恢复原状;沉淀资金未按规
定退回财政;部分重大项目受征地拆迁、规划调整等因素进展缓
慢等。
九、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法治意识。预算法治是政府财政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要进一步夯实预算编制管控的基础,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工作机制,支出必须有预算依据,未列入预算不得支出。要加强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压缩预算调整的空间,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预算法关于责任追究的各项制度。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强化绩效意识,切实改变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观念,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预算支出用必有效。二是完善预算支出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盘活力度。财政部门要全面清理收回各预算单位两年以上未使用的项目资金,清缴各单位应上缴财政款项。各单位应及时清理往来账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化解规划方案和防范债务风险措施,积极消化存量债务,全面化解各类债务风险。二是强化扶贫资金安全绩效管理,完善扶贫项目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促进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三是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资源环境监管执法,认真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加大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控力度,助力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建设的基础,从源头上控制项目造价。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强化项目概算约束,确保各项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二是加强对参建单位和工程建设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有效预防政府投资损失和资金浪费等问题,加强绩效评价和问责,科学评价项目效益。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