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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7730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5年05月20日
名  称: 海口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首问负责制度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

  首问责任人保证首问信息上传下达、确保畅通;解答来电来访询问的有关事项;直接办理或转交后督促办理相关事项;反馈事项办理进度和结果。

  二、首问负责制工作程序

  (一)来人来电反映事项属首问人工作职责范围的,该首问人为终端负责人,对反映事项应立即办理;对办理确有困难的事项,首问人要及时上报,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确定承办终端人全权负责承办;对当时不能立即办理或解决的事项,首问人应向来人承诺办理或解决期限,在期限内负责答复。

  (二)来人来电反映事项不属首问人工作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及时呈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按意见要求,转交相关处室或确定的承办终端人全权负责承办,首问人负责督办。

  (三)来人来电反映事项属重大或紧急事项的,首问人不得自行处理,应立即向处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确定承办终端人全权负责承办,首问人负责督办并向领导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四)来人来电反映事项不属于办公室工作范围的,首问人应向来人说明情况,告知其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投诉;确属重大问题的,应立即向领导汇报,由领导安排向有关部门移交。

  (五)所受理事项办理完毕后,首问人应及时收集整理或督促经办人员收集整理相关资料,送交相关处室建档备案。

  三、首问责任人工作要求

  (一)接待来访人员,应礼貌热情,语言文明,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二)要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要做好记录。记录字迹要工整,内容要清楚准确。

  (三)来访人如有困难或疑问,首问人要积极帮助解答,并密切关注办理情况,必要时可告知来访人自己的姓名、职责和联系电话。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要把推行首问负责制作为重要工作,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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