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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9159 分类: 规划计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22日
名  称: 海口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 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7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和手段,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并取得了较大进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 月至201712 月止。

一、概述

2017 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确定专门机构(局办公室)和人员落实好具体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在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各相关处室、下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加强工作衔接,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对公开的内容、形式及其监督等进行了规范,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类别。2017 年,我局

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公开政策法规、业务工

作、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共523条。内容包括综合信息、计划总结、公示公告、审批信息等信息。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做到及时更新

(二)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设立政务宣传专栏,将各种政务上墙公布,在局机关设立了干部岗位公示栏、去向牌,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窗口部门设立“法律援助援务公开栏”、“公证便民服务公示栏”等政务专栏;同时,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也设立了服务指南、有关收费标准以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机制等专栏,真正做到政务公开、所务公开、法律服务公开。二是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如利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等媒体栏目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三是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推进政务公开。我局经常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工作范围,以及办证、办事的条件和程序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 件。

四、2017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结合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重点事项公开要求,我局及时对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财务资金信息公开涉及的栏目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和更新,确保阳光透明、公开公正、有据可依;同时通过来电咨询、网上咨询,及时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积极做好舆情和民生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回应工作,经常性关注南海网等舆情较集中的网站,及时对群众关心的司法考试、法律援助工作等问题咨询给予了妥善解释和解答。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 件。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的查阅或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2017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共接收市政府交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共9(其中: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9),均按时间进度顺利进行办理。并实现了代表委员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九、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牵头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了《海口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海口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严格按照2017海口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四)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五)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海口市司法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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