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财政局
海口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质押融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通知》(海府[2020]5号)的要求,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海口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向海口行政区域内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政府采购合同是指依据《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流程后签定的合约。
二、各预算单位负责告知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事宜,并配合银行审查采购合同信息,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合同款项。
三、各预算单位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沟通协调和宣传推介工作,配合银行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贷后管理,查询中标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情况。
四、被投诉采购项目在投诉处理期间,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无论是否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暂不能进行政府采购融资质押。财政部门裁决维持原中标结果的,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中标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
五、具体申贷事宜由中标供应商向银行申请。咨询电话分别是:
(一)兴业银行联系人:张阔天 联系电话:68563825
(二)邮储银行联系人:庄健健 联系电话:66765228
(三)交通银行联系人:李春暖 联系电话:6856826
(四)民生银行联系人:冀华龙 联系电话:3679777
(五)工商银行联系人:王 骁 联系电话:65362025
(六)建设银行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36685968
(七)海南银行联系人:邢 武 联系电话:66505703
(八)招商银行联系人:苗 盛 联系电话:68578123
(九)中国银行联系人:陈蓉蓉 联系电话:66559098
(十)海口联合农商银行联系人:王孝天 联系电话:36691206
(十一)海口担保联系人:黎其帆 联系电话:68575506
海口市财政局
海口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