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设置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琼山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办公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区政府办公室管理工作的规划、计划。
(二)围绕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好区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为区政府领导提供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依据。
(三)负责撰写以区政府名义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撰写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政府工作报告和区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
(四)负责审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的请示、报告等,并提出办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管理区政府和政府法人印章、印鉴、专用章、介绍信及区政府的重要物品。
(六)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工作会议和各种协调、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区领导活动的安排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
(七)负责协调、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突发公共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协助区领导处理需由区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负责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工作目标的组织制定、检查落实、绩效考评等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工作计划、重要决定、领导批示、重点工程项目的督查工作,及时向区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九)负责做好友好区的联络互访工作,安排友好区的来访活动;负责协调区外单位的各种政务活动。
(十)负责区人大代表有关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负责省、市交办的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直属事业单位的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的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文档管理、办公自动化使用管理工作以及全区政府系统文秘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五)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