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琼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省、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编制了《琼山区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等几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6年,琼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快捷、务实、高效,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琼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是印发《琼山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2016年琼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公开内容、主要形式以及保障措施给予明确;二是琼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各镇(街)、各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三是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二)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作政府信息时要注明公开、不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脱密后公开等属性,严格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做到该公开的公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管理工作,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机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变化,及时做好动态更新。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审计、科技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做好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清理、确认工作,7月份已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权责清单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
(四)加强不同信息平台建设
积极推动运用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技术、新手段,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建设。2016年,琼山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的建设工作,并按工作要求充实网站各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文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琼山区政府共发出文件总量2259件,主动公开1154件,公开比例达51.1%。
(二)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琼山区在区政府门户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8条,其中通知公告信息391条,财政公开信息347条,党务公开66条,本地新闻459条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琼台福地公开政府信息数1825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涵盖了效能建设、政务公开、机关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涵盖了区政府在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指导、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依法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中所做的各项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琼山区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审理、处理答复程序。琼山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4件,按时办结数5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琼山区历年来均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琼山区2016年没有出现针对区政府各单位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出现针对区政府各单位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此外,各单位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举报、投诉。
(六)咨询情况
琼山区2016年共接受市民公共查阅室接待咨询、电话咨询、当面咨询、网上等咨询350次。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琼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等。同时,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琼山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加强学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三、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式方法,扩大宣传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四、说明及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琼山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年度 )
填报单位(盖章):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5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15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25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3563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3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2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54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5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