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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9316743-5-27/2021-09047 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琼山区行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1-04-27
名  称: 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发文日期: 2021-04-27
文  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强化工作力度和责任意识,特制订 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正确认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想管、敢管、能管,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共同抓好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三、建立网络意识形态管理体制

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党员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四、积极推进教育网络生态建设

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积极开展网络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加强网上内容建设,使网络工作充满正能量。

六、认真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教育

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引导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规,培养网络文明素养,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引导党员干部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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