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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9316743-5-12/2018-11909 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琼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8-12-31
名  称: 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发文日期: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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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区人社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紧扣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勇当先锋,做好表率,顺利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实施更加灵活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多渠道就业和自主创业并举,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举措,大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积极推进全民创业,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2018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100人,三项年度任务完成率均达到100%。落实就业登记4110人,失业登记90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0.25%,控制在3%以内。一是强化职业能力建设。共举办23期培训班,其中创业培训班19期、技能培训班4期,技能培训内容以挖掘机操作和海南菜肴制作为主,受训810人;组织200名辖区内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参加省、市各类人才劳动力招聘会专场招聘会,推动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二是丰富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结合“春风行动”和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劳动就业政策宣传活动,针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4050人员社保补贴办理、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现场宣讲;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协助397名大龄或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为符合条件的24名援助对象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帮扶,吸收4名高校毕业生到区社保中心参加就业见习;协同镇街开展4期戒毒康复人员引导性就业创业培训班,累计培训160人次,促进52名戒毒康复人员实现就业或创业;帮助110名创业者申请小额贷款。三是积极开展精准就业扶贫工作。采取本地企业就近转移一批、政府购买服务帮扶一批、人力资源公司推荐就业一批、引导灵活就业吸收一批等形式,完成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1人;通过摸清底数、引导就业、跟踪服务等方式,使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转移就业47人,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达100%;通过开发村级保洁员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或推荐其他渠道就业等,核定的5户零就业家庭中有6名贫困劳动力均已就业,实现每个零就业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劳动力稳定就业的工作目标;举办15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引导性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电商、民宿旅游、创业、面点等,累计受训384601人次,其中未脱贫贫困劳动力1320人次,实现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并达到未脱贫贫困家庭劳动力参训率40%以上的目标要求;举办7场专场招聘会,累计提供岗位2674个;强化就业扶贫归档造册,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二)全方位巩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推动稳妥解决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问题,截至目前全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已启动90%,未启动10%,已完成50%,累计申请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资金3217.81万元,落实补贴亩数1483.71亩,做实3029人城乡居保养老金账户。二是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区完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18165人,人户分离3072人,死亡697人,调查率达100%,登记率达88.82%,扩面参保率达72.74%三是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全区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于925日正式启动,持续开展至2019131日,完成征收81000人的任务目标。

(三)不断提升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选优择才充实队伍,实现全区人岗相宜。2018年新录用公务员18名,办理干部职工调动手续81人,为我区新招聘的19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录用手续2018年,组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做好全区政府口公务员在线学习培训工作,政府口共537名公务员参加了在线学习培训。此外,组织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共10人参加了海口市公务员初任培训,提高了他们履职行责的能力;完善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更新、完善了全区共609名公务员的信息,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各机关、事业单位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年度考核备案5465人;规范干部职工的档案管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核查了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干部简历、干部学历及干部身份)信息,共审核完善干部人事档案267卷,并完成各单位散材料共2589份的入库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2018年为116个单位审核岗位设置共477人,其中新成立单位核岗4个单位127人,转正定级核岗l个单位1人,调动核岗22个单位69人,岗位晋升核岗61个单位236人,根据文件核岗17个单位29人,随军家属安置核岗1个单位l人,退伍军人转业核岗8个单位12人,转岗核岗2个单位2通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并发放了证书76二是做好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创业观摩活动和就业创业引导性培训班,在政策上鼓励和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就业。“春节”、“八一”组织慰问22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组织44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了健康体检三是强化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截止1123日,我区应认证人数为15673人,已建模15658人,已认证15648人。做好节日慰问工作,春节、五一、七一、八一、中秋国庆等节日组织慰问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劳模以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520人次;积极开展“迎新春、送春联”、比赛“社保杯”等多项文体活动和组织32场琼剧下乡慰问演出,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排1891名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服务;投入24.072万元在五个健身点安装健身器材,丰富我区离退休人员文体生活。

(四)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积极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一是认真抓好日常工资审批工作。完成本年度5425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工作,完成260人调动确定工资、205人职务职级岗位晋升工资、398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聘任晋升工资等日常审核审批工作。二是做好一般事业单位新招聘101人、教育系统新招聘57人和卫生系统40人,共198人确定新招聘工资。三是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做好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2014101日后退休人员待遇重算工作。四是认真执行退休政策,抓好退休人员审批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经常审核人事档案,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及时通知单位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以确保工作人员按时退休、老有所养,规范工作人员在职财政保障工资和退休后社保基金保障养老金的衔接工作,避免财政资金的流失。一年来,办理了32名公务员和19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龄退休和公务员提前退休审批工作。五是做好遗属供养人员困难补助标准审批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审批工作。一年来,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办理了17名遗属供养人员新增审批手续,办理433名遗属供养人员标准调整审批手续;办理4名工作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审批手续。

(五)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一是有序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区劳动监察大队全年办结案件157件,为544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85万元,期限内结案率97%。日常巡查各类用人单位共405家,下达限期整改责令书43份;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7宗(其中2宗立案,2宗不予受理,1宗处于立案审查阶段,1宗补充资料,1宗已处理);对13家用人单位因不履行责令改正的行为处以罚款。二是完善制度探索源头解决欠薪问题。落实政府应急农民工工资周转金制度,按标准储备200万设立了专用帐户;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14笔,共计2098.47万元,退还20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计325.05万元,新开工项目均已设置了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劳务用工管理,转发了《海南省建筑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在建项目海南省实名制信息化系统的安装。三是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积极推进仲裁院实体化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参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推动建立国兴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健全案件审核体系,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施行敦促用人单位即时偿付制度,案件审办质效大幅提升,实现全年办件零投诉零举报。截止至1123日,我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183件,期限内结案率为98%,其中仲裁裁决113件,占61.7%,调解60件,占32.8%,和解撤诉10件,占 5.5%,裁决调解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各类金额共185万元。全面启用调解仲裁办案系统,系统操作和案件处理实时同步,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审判流程节点的案件录入信息进行监控管理,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切实保证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实现案件办理过程和结果的信息共享。四是多形式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定期深入各项目工地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普及法律援助、劳动维权和规范用工等法律知识,真正让涉法弱势群体受益。依托就业扶贫招聘会,在现场设立了劳动用工普法宣传点,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全年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889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34余人次。

(六)人社事业发展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一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等开展学习研讨。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到思想教育经常化、教育形式多样化。勇当先锋、做好表率,通过开展岗位大练兵、社会文明大行动等,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完成《提升人才吸引力打造琼山人才高地研究》调研课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强纪律、纠四风、转作风、重落实,结合市委、区委巡察工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打牢干部职工拒腐防线。较好地完成安全生产、人口计生、社会综治等各项工作任务,局系统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荣获2013-2017年度全省人社系统先进集体奖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先进集体称号。强化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妥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信访系统受理答复10件,不受理答复3件;按时办结12345热线交办件1174,其中紧急类办件128件,办结率100%。

(七)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制定帮扶计划,成立了与三门坡镇清泉村委会结对共建领导小组,与村、社区签订党建联建协议书,制定了《三门坡镇清泉村委会琉球村整村推进工作方案》。二是结合春节送温暖、七一党建等重点时节,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帮扶慰问活动三是结合党建联建,积极参与联系村环境整治。前后组织了三次共百余人次规模的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四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针对性开展帮扶解困工作。利用人社部门的优势和特点,通过向帮扶户提供务工信息、推荐工作岗位,开展岗前培训等具体形式,积极拓宽帮扶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帮助全村转移就业50人次,引导全村33户加入大湖桥园林有限公司进行产业帮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偏远乡镇存在招人难且留不住人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区人才队伍的建设。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我区参保人口基数较大、业务工作繁重、人手和编制不足,基层经办力量薄弱。

(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率低。我区在建项目大部分已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但使用的比例低,未真正发挥出工程款中人工费专管专用的作用;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企业违法成本低。部分用工企业缺乏参保和签订劳动合同意识,没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大部分农民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熟悉,用工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发生纠纷时,维权困难。

2019年人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继续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活动、设点宣传就业援助帮扶政策,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工作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600人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100人以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名适龄劳动力实现就业。最终目标任务以市人社局下达为准。

(二)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计划举办6期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引导性培训班,并积极采取本地企业就近转移一批、政府购买服务帮扶一批、人力资源公司推荐就业一批、引导灵活就业吸收一批等举措,进行精准就业扶贫,力争实现“四个确保”目标——确保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零就业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劳动力稳定就业,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参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均能参加职业培训,确保未脱贫户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率达40%以上。确保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全面实施就业扶贫政策,稳定就业促进就业。贯彻落实省、市《特九条》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做好业务指导,有序推进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奖补等申报工作。

(三)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一是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畅通12345政府热线投诉渠道。做好日常信访举报投诉接访工作,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6%以上。二是完成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及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力争我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其中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四是加大对在建项目实名制与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宣传与管控。实现“海南省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农民工)实名制监管管理系统”覆盖80%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率80%以上。9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部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五是实施网格化监督,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控,动态掌握企业的用工状态,从而有效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六是进一步加大仲裁维权力度。建立快速处理机制积极应对案件多发,综合运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平衡使用裁决与调解两种方式,精细办案流程管理加强案件关键节点的督查督办,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确保结案率、调撤率均高于 95%30%的全省标准。发挥仲裁制度优势,积极推行一裁终局,争取终局裁决率达到10%。推进标准化仲裁,通过案件讨论、疑难问题研讨、交流学习等形式统一规范办案标准,增强工作的规范性,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为办案效率和质量双提高保驾护航,实现全年起诉率低于20%,改判率低于10%

(四)持续推进城乡居保工作。一是做好市下达的4千余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工作,按城乡居保最低缴费档次代缴保费,实现社会保障助力脱贫攻坚任务。二是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工作,通过结合城乡居保征缴宣传发动和社保卡发放激活工作,确保完成市下达参保率92%征缴目标任务。三是通过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系统推广应用,实现我区认证方式的升级,做好全区3万人的生存认证稽核。四是完成各级各阶段下达的重点指标核查指标任务,保证基金安全稳健运行。五是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乡居保缴费补贴有关工作,确保失地农民老有所养。六是抓紧原琼山市老农保参保制度衔接工作,力争解决原琼山市老农保遗留问题。同时积极推动全区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按照市局下达任务要求,力争参保率达95%以上。

(五)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和全面推行社保卡的发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各参保单位新退休人员各项退休手续的审核、办理、养老金待遇的计发、调整和2019年度全区各参保单位到龄的新增退休人员的档案审核、待遇审批等工作。确保新退休人员的各项养老金待遇及时发放到位。

(六)抓好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继续做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继续抓好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培训。继续落实初级职业技术评定工作。加快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进一步提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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