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本指南。海口市琼山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分开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分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介绍;
旅游、文化和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
旅游、文化和体育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本部门财政预决算报告和三公经费;
工作信息;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海口市琼山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网站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录“海口市琼山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网站,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可以从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海口市琼山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咨询电话:0898—65882494
电子邮箱: qsqwtj18@163.com
通信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1号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6楼633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2.口头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面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