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海口市琼山区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对象全体工作人员。
第五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是否存在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问题。
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是否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第六条 考核形式主要是查看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七条 考核方法包括日常抽查、年终考核。
第八条 对于存在问题、考核评定较差的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