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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9316743-5-07/2024-08887 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琼山区甲子镇 发文日期:
名  称: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关于遴选巡崖河(甲子段)多历村、田塘村、石湖村河岸复绿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关于遴选巡崖河(甲子段)多历村、田塘村、石湖村河岸复绿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巡崖河(甲子段)多历村、田塘村、石湖村河岸复绿项目

二、业主单位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对巡崖河(甲子段)多历村、田塘村、石湖村河岸进行复绿工作。竣工结算审核费用控制价3000元(人民币)。

四、招标项目

施工单位

五、报名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市政工程相应施工资质,在经营活动中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价规则:报名单位须按下浮率进行报价(必须注明报价下浮后金额及报价下浮率、参加本次选聘报名的各单位不得存在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六、比选办法

采用报下浮率最接近基准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下浮率为下浮率均值)。若出现多个下浮率差值一样的,则取报下浮率百分比高的单位中标。若报下浮率完全一致的,由选取人根据单位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七、报名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478前(8:30-17:30正常工作时间)将以下资料递交至甲子镇人民政府(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送达的,可采取邮寄方式递交,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递交的资料顺序如下:

1.报价函(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条件所涉及到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在1个文件袋内。将报价函和报名材料一同封装。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巡崖河(甲子段)多历村、田塘村、石湖村河岸复绿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单位),投标人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联系人:彭定晓;联系电话:0898-65660133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可导航)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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