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甲子镇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二、业主单位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
三、征集单位
预算编制单位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甲子镇仙民村委会、海丰村委会。建设内容:仙沟岭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在仙沟岭村安装路灯50盏;海丰村委会巷道硬化项目,预计硬化巷道500米。计划投资共计286474.77元。
五、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单位员工(提供2024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购买的三个月社保证明);
3.信用查询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办法
比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
七、报名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7日前(9:00-17:00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递交至甲子镇人民政府(因疫情原因不能亲自送达的,可采取邮寄方式递交,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递交的资料顺序如下:
1.报价函(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条件所涉及到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在2个文件袋内。将报价函单独封装,其余材料一同封装。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甲子镇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编制单位),投标人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518861108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可导航)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