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镇综治办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镇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交流上月工作情况,安排下月工作任务,也可根据各个时期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措施。
二、报告制度
(一)镇综治办应每月定期向上级综治办报送上月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主要内容有:
1.辖区内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
2.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具体对策;
3.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重点青少年和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管理教育情况;
4.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等工作情况;
5.上级综治委、办布置的各类材料和报表。
(二)下列情况随时报送:
1.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以及治安灾害事故;
2.重大险情、灾情、突发公共事件;
3.较大规模集体访、越级上访,非法游行、示威活动等预警信息。
三、台账制度
镇综治办应建立以下台账资料:
1.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文件;
2.上级和本级综治委、办文件、简报;
3.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4.村(居)委会和辖区内单位治保、调解主任名单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及工作情况;
5.刑事、治安案件报表;
6.基层平安创建工作资料及日常治安防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7.信访情况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资料;
8.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
9.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奖惩、责任查究及建议一票否决的情况;
10.综治工作其他有关资料。
四、考核制度
镇应依据与村(居)委会和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标准,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半年组织一次考核,年终全面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