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挥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的积极作用,多次部署创新投融资机制,创造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国务院鼓励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鼓励引导社会投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在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设施、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设施、社会事业等7个重点领域,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发展还不够充分,投资进入还存在一定困难和障碍,社会要求降低门槛、放宽投资建设呼声比较高。这些领域大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的重点建设任务。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2015年重点改革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领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发展不够充分的领域,于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强化薄弱环节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加快投资主体多元化进程,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3个部分、10项、42条内容。其中: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相关重点领域,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提出了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等7个方面的重大措施,这些措施将有效降低相关领域的进入门槛,为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指明了方向。
第三部分重点是创新投融资方式,提出了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等3大方面的措施,为社会资本指明了参与途径和方式。
三、创新方面
《实施意见》创新体现在5个方面,包括市场准入、投资运营机制、政府投资方式、融资方式和渠道、价格形成机制等。
一是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实施意见》在一些重点领域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敞开大门。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支持社会资本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电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建设运营等。
二是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创新吸引社会资本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有利于将政府的政策意图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有机结合,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投资运营机制,积极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
三是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方向,更好的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实施意见》提出,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根据项目情况,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四是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为社会资本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是发挥社会资本作用的重要保障。《实施意见》在信贷服务、担保、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债权融资等方面,多措并举,丰富社会资本的融资方式和渠道。
五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为了保障项目盈利能力,稳定社会投资预期,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需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细化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点领域投融资改革创新。加强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