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海口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8月24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会议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切实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落实,积极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市审计局及时分解责任,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指导整改;各责任单位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我省《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2023年共召开20余次会议,研究部署、扎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整改,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各被审计单位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确定整改责任和时限,积极推进整改。相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行业内控机制,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对行业领域内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一体推动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二是进一步夯实整改长效机制。着力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检察、财政、统计等各类监督的贯通融合,深化信息沟通、同向发力和成果共享。将“审计整改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共享至“1+9”协同监督平台,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的大监督格局;市审计局与市委巡察办、市检察院、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巡审”贯通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关于落实公益诉讼检察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方案》《政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审计联动协作监督机制工作方案》《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切实发挥监督合力。研究出台《海口市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进一步强化跟踪督促检查。市审计局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出台《审计整改督导工作实施办法》,积极协调、指导、督促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完善审计整改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掌握整改状态,定时推送整改信息,不定期发送督办函和提醒函;持续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项督导和“回头看”检查,对难以整改或需政府层面协调的事项,及时提交市政府会议研究决策,加快推进审计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3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2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1个,正在整改70个;在221个问题中,122个问题已到整改期限,其中119个已完成整改,正在整改3个。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查出问题22个,已完成整改18个,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中已到整改期限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在编制2023年及以后年度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过程中,根据年度预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年度供地计划和跨年度平衡预算的需要,同时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确保科学合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
2.关于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提前下达各区2023年转移支付预算,2023年市对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为94%,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为81%,符合相关要求。督促各区各部门按计划分配使用转移支付资金。
3.关于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专项债业务培训会和管理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专项债资金申报、使用管理水平,规范业务程序。
4.关于项目统筹管理方面的问题。编制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时,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编制要求,坚持“过紧日子”理念,与上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相衔接,将政府投资项目编入部门预算,优先安排尾款和续建项目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程,每季度进行“红黄绿”亮牌。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查出问题51个,已完成整改31个,20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中已到整改期限问题2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各单位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积极推进预算执行,确保2023年预算支出符合标准;加快推进预算项目的建设进程和支出进度,对未完成的预算资金,由财政收回统筹安排。
2.关于资金征缴不及时、不规范问题。8家单位上缴财政款211.4万元;加快征收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款和矿业权出让收益滞纳金1.73亿元,对未能征收到位的,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3.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严的问题。58家单位通过调整合约、解聘相关人员等方式,将严格落实市财政“过紧日子”要求,逐步压减劳务费比例;2家单位追回不合理支出13.9万元。
4.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追回超付款项60余万元,对剩余未追回部分已向法院提起诉讼;10个土地整治项目终止实施,退还财政资金;收回2家单位闲置专项资金。
5.关于采购事项监管不到位问题。13家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学习,约谈警示相关涉事人员,加强预算审核,规范招投标环节的管理,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7家单位修订出台了8项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落实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将2家单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委处理,市纪委已立案查处;2家单位收回违规支出款项,1个项目归还挤占挪用中央补贴资金。
7.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市政府印发《海口市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印发《海口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出台《海口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面摸清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现状,进一步真实、准确、完整地掌握国有资产状况,促进资产合理配置,加快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8.关于内控管理不到位问题。19家单位修订完善内控管理制度25项;10家单位制定内审工作制定或方案,独自或聘请中介开展内审工作;14家单位抓紧清理往来款项。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查出问题36个,已完成整改33个,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中已到整改期限问题3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2022年海口市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筛查项目已正式结束,共筛查海口市青少年25万余人;加快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项目支出资金,取消2家医院精神类免费服药定点机构的资格。
2.关于市医疗保障基金和“三医联动”改革审计查出的问题。追回在押服刑人员违规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进一步强化服刑人员待遇支付审批管理;追回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将1家医院处方造假等违法线索移送执法机构依法查处。通过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整合下沉优质资源,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缓解了当地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压力。
3.关于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各区指导相关镇村积极谋划合作项目,着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充分发挥扶持资金效益,及时终止亏损项目,将闲置资金重新投入生产;加强项目资金管理,2个镇指导合作公司将乡村产业发展资金进行专账核算管理,1个镇加快与合作方签订协议;指导协助17个村委会收回项目收益分红。
4.关于疫情防控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绩效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绿色通道及时足额拨付疫情防控费用;2家单位调整超范围支出资金,1家单位补充完善相关会计凭证。指导检查相关企业和存储单位建立台账,核查盘点,做到物资出入库数量清晰,准确;加强对方舱医院设施物资的管理,统一调拨给托管医院使用,编制全市140个核酸采样亭再利用计划,避免闲置浪费。
(四)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查出问题22个,已完成整改14个,8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中已到整改期限问题共1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海口市征拆安置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各区加快未签约、未回迁遗留问题的解决,加快推进棚改项目建设进程。针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遇到的特殊情况,博义盐灶八灶棚改指挥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疑难问题处置的办法》,加强材料审核,健全审批手续,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政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强资金保障到位,2个项目加快支付项目经费。完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3个项目维护后继续使用,1家单位收回信息项目系统的资产权、代码权、数据库库权等所属权。落实网络安全制度,23家单位建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市信息中心组织技术人员梳理风险漏洞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持续开展系统漏洞风险安全整改。
3.关于海口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市供销合作社成立基层企业会计核算中心,对各下属单位进行统一会计核算,逐步完善会计核算工作,持续推进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和社有单位财务管理等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查出问题26个,已完成整改17个,9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中已到整改期限问题共12个,已完成整改10个,2个在整改中。
1.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任务推动不力问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项目成果成功通过验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历史遗留矿山和市级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倒排工期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目前已完成38处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2.关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印发《海口市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规范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流程,推进12个项目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完成8宗“非净地”出让项目土地征收工作,8个项目已全部动工开发建设;完成4个省重点建设项目农转用手续和6个已完工重点项目用地划拨手续;积极申请购买国家统筹指标,兑现水田规模207.85公顷;严肃查处四宗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并进行拆除。
3.关于项目管理有待加强问题。加强管理,11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已上图入库,3个田间废弃物回收站点和1个水产养殖尾水处理项目投入正常生产运营,办理3个农转用项目供地手续;加快征收农转用项目耕地占用税,完善供地手续。
4.关于问题监督查处不力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相关采石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将4宗涉嫌非法采矿问题移交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秀英区对林地灭失部分6宗图斑进行查处,5宗地块已拆除临建并补植复绿,1宗涉嫌违法占林移交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予行政处罚;修补围网、关停高尔夫球场,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5.关于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修订《海口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海口市渔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相关约束性指标;及时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信息;1个镇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重新制定水源保护标识牌并加强巡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安全整洁,防止周边居民对周边用地擅自进行开发利用;2个镇7个自然村完善消毒设施的安装工作并维护正常运转,高度重视农村二次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消毒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对6宗造林保存率低地块进行补植补造,同时加强造林地块后期的管理,确保造林成效。
(六)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查出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13个,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中已到整改期限问题1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及时召开会议,开展自查、组织学习,提高招投标环节的履职能力,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确保招标投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竞争的公开性和公平性。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处理。
2.关于造价管理不严格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学习管理,避免设计深度不足、造价不合理等问题发生,在竣工结算时严格对项目结算进行全面审核,核减不合理工程造价。
3.关于合同管理不严谨问题。严格合同管理,启用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监管系统,完善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手续,按约定收取或退还10个项目履约保证金;14个项目对监理和施工单位违约行为进行处罚,约谈相关参建单位23人。
4.关于现场管理不到位问题。注重对监理单位的要求管理,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作用,严惩监理不作为问题,对6个项目监理单位进行约谈;17个项目调整方案、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5个项目完善工程变更手续,10个项目完善相关资料。
(七)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查出问题47个,已完成整改25个,2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中已到整改期限问题共23个,已完成整改22个,1个在整改中。
1.关于资产经营管理不善问题。3家企业对闲置资产及租用土地进行清理整治,加快启动对外招租运营,组织合作种植;2家企业对出租土地进行清查评估,重新设定租金标准;3家企业收回租金、管理费等收益,对尚未缴交的部分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关于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加快推进2项国企改革任务,采取租售并举的方式盘活资产,提升资本配置效率。1个产业园项目引进光电及晶片生产、封装设备,尽快启动生产;及时解除2个投资亏损项目合作,并开展自查;1家企业完善重大投资事项审议和报告程序,追回挪用售房款,就赔偿事项启动司法程序向施工单位进行追偿。
3.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2家企业出台制度2项,进一步规范销售费用支出程序,严格蔬菜储备台账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1家企业及时上缴未支出财政资金。
4.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督促6个项目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加快推进55个项目完成建设、28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14个项目完成工程竣工结算;2家企业修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约谈招标代理单位,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
(八)审计整改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1.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披露上年度尚未完成整改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4个,8个问题在整改中。未完成整改的原因主要是政府资金难以及时保障偿债和项目建设的需要,个别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解决。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的规定,市审计局结合实际,重新对未完成整改的8个问题进行分类,核定为持续整改类型。目前8个问题均未到整改时限,各责任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持续落实整改。
2.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对审计移送的19宗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级纪委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调查或立案查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处分,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截至2024年3月底,已办结15宗,立案查处3宗,正在办理1宗;54家单位和9名人员受到处理处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目前有70个问题未整改到位,特别是已到整改期限的有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结合2023年以来审计整改督查情况,当前审计整改工作还存在着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报送情况不及时、长效机制未健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审计对政策制定、落实情况的关注逐年增大,审计发现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逐渐提高,相应的整改难度加大,需持续推动整改,具体表现为有的问题整改需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有的问题因历史遗留时间较长且成因较复杂;二是地方财力紧张或资金困难,需投入财力逐步整改或持续整改,如需筹措财力化解的财政暂付款项、需支付的各类项目资金和工程款项等;三是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和贯通协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需进一步巩固深化,贯通协作效率有待提高、力度有待加大。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通过制定整改计划、推动健全制度、加强沟通协调等方式作出后续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海南省《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和审计整改结果的审核把关,强化人大监督对审计监督工作的支撑,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协同配合,推动各类监督更好贯通协同,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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