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海口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征收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巴伦社区巴伦居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巴伦北一巷规划路项目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巴伦社区巴伦居民小组,用地面积为约2.54亩,其中国有土地0.19亩、集体土地2.35亩(不占用耕地)。本次拟征收国兴街道办巴伦社区巴伦居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约2.35亩。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涉及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巴伦社区巴伦居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约2.35亩作为巴伦北一巷规划路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规划道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拟于2024年4月22日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户数、面积,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或实际权利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或实际权利人)共同确认。如不能直接到场的,则需要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四、调查登记地点
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事处,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兴丹二横路6号。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37336。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能反馈则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本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