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口市琼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 2021-02-19 10:28   来源:琼山区  作者:琼山区  阅读次数: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口市琼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情况的报告
各位代表:
   现将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 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建议的办理总体情况 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后,区人大常委会交付区政府建议 共计 116 件,涉及全区 30 个承办单位,其中三农类 63 件、城 建环保类 5 件、教科文卫类 16 件、财政税收类 9 件、工交旅游 类 10 件、人事民政类 3 件、行政法制司法类 2 件、其他类 8 件。目前,115 件已答复完毕;剩余 1 件尚未答复,尚未答复 原因已经与代表沟通说明,并取得代表理解,现区政府办正积 极督促尽早答复。按问题解决程度统计,已经解决的(A 类)6 件,占 5.2%;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 类)100 件,占 86.2%;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C 类) 9 件,占 7.7%。
   二、具体落实情况. 为扎实开展 2020 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 室于 2020 年 8 月印发了《关于做好海口市琼山区十五届人大七 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同时将《海口市琼山 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提交建议和意见的责任分解表》 (以下简称《分解表》)及建议的具体内容转至区各职能部门 和镇(街)办理,并相应提出了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具体要 求和任务目标,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各承办单位按要求 认真办理,目前,114 件代表建议已答复完毕,代表满意、基 本满意率均为 100%。代表可行性建议落实情况如下:
   1.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A 类)
的 6 件,占办理总数的 5.2%。 这部分建议主要涉及维修农村路口涵洞、建设禁毒教育基 地、增加巡河整治专项工作经费等方面,建议较符合实际,能 够当下解决。例如:赖州异代表提出的《关于琼山禁毒教育基 地建设的建议》(第 39 号),内容指我区城区面积小,学校 多,大学、中学、小学生源密度高,乡镇人口流动大,禁毒预 防教育尚缺少一个有效的平台来整合各方面的禁毒工作力量和 资源。经向区委政法委了解,我区以青少年毒品预防工作作为 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开展“ 8·31 工程”,在全区实现 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一是已建成区级毒品预防教育基地 1 个。我区于 2017 年在区教育局 4 楼建成区级禁毒教育基地 1 个,此教育基地通过图片、多媒体等方式展示从毒品地起源、 如何远离毒品等知识。每年受教的学生人数达到 20000 人次。 二是已建成镇级毒品预防教育基地 2 个。分别是龙塘镇和甲子 镇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受教育人群包括学生和当地的群众。三 是已建成校级毒品预防教育基地 4 个。我区各学校充分将多媒 体与禁毒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本校的特点,结合实际建设本校 的毒品预防教育基地。目前我区已实现“一校一基地”的,目 标,所有学校均通过“五个一”工程实现在校学生受教全覆 盖。目前,我区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发挥效果显著,我区已连续 2 年无新增 18 岁以下吸毒人员,5 年无新增在校学生吸毒。此 外,我区 2020 年在国兴街道滨江华庭小区建设一个结合禁毒预 防教育基地、社戒社康办公室场所综合性场馆,总投入 100 万 元,面积 590 平方,预计 2021 年完工。
  2.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能够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的 100 件,占办理总数的 86.2%。 这部分建议主要涉及农村道路建设、乡村饮水工程、村级 文化室建设等方面,由于提出建议的时间迟缓于申报列入市级 建设计划的时间,故未能在本年度内完成。2020 年人大交办建 议时间约在 8 月,而职能单位向上级申报年度建设计划约在 3- 4 月。因此一些建议未能列为本年度建设计划,需待明年申报 市级建设计划时解决。对于此类建议,区政府已要求承办部门 提前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暂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明年计划, 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解决。如:吴明雷代表提出《关于请求帮助 解决大坡镇中税村委会兴建坡田仔村文化室的建议》(第 12 号),内容请求在大坡镇中税村委会坡田仔村民小组新建约 130 平方米的文化室,经核查,中税村委会文化室已于 2016 年 建设,坡田仔村的村民可到所在的中税村委会文化室开展各项 文化活动。我区自 2012 至 2019 年琼山区已建成文化室共 109 间,已实现行政村文化室建设全覆盖。镇级文化室建设资金来 源为省旅文厅、市旅文局专项建设资金和区级财政适当配套部 分资金。由于 2020 年省旅文厅没有下达的文化室建设指标及资 金,因此对于部分确有必要在人口较集中且距离行政村文化室 较远村庄有建设文化室需求的村庄,我区将继续加强与省、市
沟通协调,反映群众的诉求,争取上级专项建设资金对我区文 化工作的扶持。
   3.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受客观条件、管理权限等限 制,暂时不能解决,但通过解释说明取得代表理解或满意( C 类)的 9 件,占办理总数的 7.7%。 这部分主要涉及市政管网、修建烈士纪念设施等方面,建 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但或限于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或限 于现行管理体制,目前无法解决,已向代表作解释说明。如: 吴敏代表提出的《关于重建王白伦烈士旧址的建议》(第 64 号),由于以下原因无法重建。一是《烈士褒扬条例》第二十 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烈士纪念设施 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迁 移烈士纪念设施。二是 1996 年 2 月 27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 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 的通知》(中办发【1996】5 号)文件明确规定了新建烈士纪 念设施必须遵守的几项规定:“一、建立烈士纪念设施必须报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不得新建
个人纪念馆和设立个人故居,也不得在公共场所、工作区域修 建任何历史事件的烈士纪念设施和个人塑像、纪念碑、纪念亭 等。”“二、建立纪念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任何 领导个人不能批条子上项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 领导同志的题词、题字等代替规定的报批手续,更不能将其作 为筹集、摊派资金的依据或借此向计划、财政、建设等部门施 加压力”。三是《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总政治部关于贯彻实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意 见》(民发【2012】83 号)第九条明确,改建、扩建国家级烈 士纪念设施的,应当报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因此, 重建王白伦旧址须经国务院报批方可新建,现无法重建。
   三、区人大常委会督办的 6 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1.陈文强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云龙镇迈向洋花卉田洋基 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 16 号),该建议已列入计划逐步解 决。经向区农业农村局了解,下一步我区的重点工作分为两部 分,第一部分:由于目前 10 万亩海南自贸港花卉产业园区周边 的区域道路、水利、电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缺乏,从以下 几方面加强项目土地等配套设施。一是充分利用道崇村委会到 云美路的现有村道进行加宽建设,直线距离共计约 9 公里;二 是沿线电力改造升级;三是做好排灌措施,保障用水和生态需 求,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支持。第二部分:多措并举拓宽 融资渠道。建设 10 万亩海南自贸港花卉产业园区需要投入大量 的资金,在建设工程方面,鼓励引入社会资金,争取上级时 政。一是根据我区花卉产业的发展规划,鼓励采取政府引导, 市场运作的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引领资金投向花卉产业,对 项目进行升级改造;二是继续多措并举争取政府资金,同时强 化自身财力的整合和筹措,认真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工 作,为发展我区花卉特色产业提供资金保障,也为将海口建设 为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2.余明宝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甲子镇群星村委会典竹坡 村、下坡山连接新昌村委会尖牛岭村、友梅村人行桥的建议》 (第 25 号),该建议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经区住建局研究, 由于村内农业生产道路不属于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的标准和条 件范畴,区住建局已建议甲子镇政府申请争取“一事一议”、 “美丽乡村”或扶贫项目库等其他项目资金给予解决。
   3.张俊华、李雄伟等 11 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国兴 街道首丹、中丹、尾丹及上丹四个村饮水问题的建议》(第 41 号),该建议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工作人员在实地了解后, 为了完成整改彻底改善 4 个村村民用水问题,能够协调由自来 水公司出资尽快新建生活用水设施并铺设自来水管道等,街道 办事处已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将此问题向区水务局报告,区水务 局已对该问题做出指导,此事正在积极推进中。
   4.田红蝶代表提出的《关于申请在田间设置回收两用垃圾 箱的建议》(第 44 号),该建议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为更好 地完成代表提出的建议,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海口市琼山区 农业投入品田间废弃物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0——2022 年 度)》,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分散回收、集中处 理”的田间废弃物回收模式,以回收补贴方式,鼓励农户积极 回收农业废弃物。计划 2021 年在全区建设 18 个农资废弃物回 收点,1 个农资废弃物回收服务站,不再设置两用垃圾箱。其 中:在云龙镇建设 8 个村级农资废弃物回收点;在红旗镇、三 门坡镇、甲子镇分别建设 2 个村级农资废弃物回收点;在大坡 镇、旧州镇、龙塘镇、凤翔街道办分别建设 1 个村级农资废弃 物回收点;在红旗镇建设 1 个农资废弃物回收服务站。
   5.林海代表提出的《关于申请修复红卫渠道美毛段渡槽的 建议》(第 45 号),该建议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红卫渠道建 设于 70 年代,年久失修,加之历年来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造 成美毛村前该渠道渡槽损坏,断裂长度达 100 多米,影响农田 灌溉。为提高该渠道灌溉功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 前区水务局已邀请设计单位做好项目预算,由于资金较大,加 之疫情影响,区水务局已上报市水务局争取资金列入计划尽快 对该渡槽进行修复。该建议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6.冯仪东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龙塘镇商业街道路的建 议》(第 79 号),该建议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经派员现场勘 察,为方便群众平安出入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龙塘镇将 该段 117 米道路报发改部门纳入 2021 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待批 复后开展前期工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建设。 以上 6 件重点督办件,代表对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四、主要做法
   2020 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落实省第七次党代 会部署的关键之年。2020 年作为各项改革开放举措的落实年, 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是自觉接受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 系,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 民智的重要渠道。区政府严格按照区人大的办理要求,本着高 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理水平,进一步规 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落实率,提升代表满意程度。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为抓好建议办理工 作,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 效措施及时解决代表所提出的问题。对确因现有条件无法立即 解决的,相关部门也制订解决问题计划并推动问题解决,同时 积极主动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按照《分解表》安排,主办单 位主动牵头,积极发挥主办作用,协办单位自觉配合,认真提 供协办情况,各承办单位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确定分管领 导、专办人员,切实做到分工合理、交办有序、共抓落实。
   2.改进办理方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部门在办理 工作中积极与代表沟通,认真采纳代表建议,努力解决实际问 题。一是深入调研。各承办单位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本着 “未调研不拟稿,未见面不答复,未满意不复函”的办理原 则,采取走访、面商、座谈和现场会等方式,虚心听取各方意 见,对建议、提案反映和提出的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并始终贯 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找准问题的症结,寻求解决问题的最 佳途径和方法,根据政策规定和我区实际现有条件,实事求是 地给予办理并答复。二是规范要求。为规范案件办理工作,由 区政府办公室把有关答复的格式和相关要求等印发给各承办单 位,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必须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按 照有关办理规定执行。针对办理过程中,个别单位办理格式不 符合规范的情况,要求有关单位重新答复,保证办理工作严谨 规范。三是加强督办。由区政府办牵头,进一步加大督办和协 调力度,坚持“一抓到底”的原则,即“抓分工、抓短板、抓 督办、抓协调、抓进度、抓落实”。通过电话联系、会面沟通 等方式,随时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督促 办理进度。同时,对于承办单位遇到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安 排专人与承办单位共同研究、商量解决的办法。对多个部门想 法不一致的,尽量协调各有关部门理顺工作关系,一切以各建 议、提案的办理与落实为重。
   3.注重办理实效,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区政府及具体办理 单位将办理工作与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为民办实事工程紧密结 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全力推动,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 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统筹兼顾,全力推动。区政府坚持把代 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与经济工 作同部署、同安排,使办理过程成为广纳良策、解决问题、促 进工作的过程,有力地推动了区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二是突 出重点,强化措施。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上坚持“三个 办”原则,即条件具备的立即办,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努力 办,条件不具备的耐心办,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致力于取得 实际成效,把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深 入调研相结合,提高办理质量。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20 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开展顺利。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人大代表 对政府各承办单位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办理工作与群 众的期望,与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如个别单位与代表沟通还不够,办理责任心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建议的落实效果还不够理想,个别单位答复格式不够规范 等。 因此,我们会始终将办理工作作为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基 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 手段继续深入地做好办理工作,形成跟踪办理、滚动办理的长 效办理机制。
   1.加大落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重点围绕列入计划解决 的建议,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办理到位。对部分办 理周期长的建议,持续跟踪,严格按原定计划抓好跟踪落实, 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有计划、有步 骤地逐一解决,力争使办理质量、效率和落实率得到进一步提 高。
   2.坚持开门办理,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要求各承办单位 在办理过程中,采取邀请视察、座谈共商、电话讨论、网络邮 件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让代表参与办理,通过各种措施真正掌握 代表所提建议的想法和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答复和办理活 动,使办理结果在正式答复之前得到代表的认同和理解,提高 办理过程的透明度。要求各承办单位在正式答复后,定期对往 年 B 类件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承诺代表年内完成办理的要 经常与代表沟通,通报办理进展,听取代表意见,增强与代表 的互信和理解,提高落实率。
   3.加大协调力度,提高办理效率。加强对承办单位的协调 和指导,及时帮助部门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努力提高办理 效率。对超出部门协调范围或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重大问题, 由区政府办公室衔接有关领导做好协调工作。对区人大重点督 办建议,尚未完全办理到位的,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解决。 对代表多年反复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具备条件的,及早落 实。
   4.建立长效机制,保证落实到位。要建立起提案办理工作 的长效机制:在交办时,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明确经办人, 明确分管领导;在办理过程中,经办人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区政府办将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重点对承 诺解决的建议件做好跟踪催办,并向人大汇报督办情况,确保 办理工作按承诺内容落实到位。
特此报告。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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