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财政局关于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622050号建议的协办情况的函

更新时间: 2019-07-29 09:35   来源:琼山区  作者:琼山区  阅读次数:

市民政局:

  市政府转来省人大代表张玉花同志提出《关于提高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基层组织工作经费和村(社区)基层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海办发〔2015〕18号)第二条规定,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生活补贴按现任职务发放,正职(书记、主任)生活补贴标准从3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副职(副书记、副主任)生活补贴标准从2600元/月提高到3100元/月;委员生活补贴标准从2300元/月提高到2800元/月(社区网格管理员的待遇也按委员生活补贴标准从2300元/月提高到2800元/月规定办理)。我市2019年预算安排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和专职成员生活补贴、市网格员待遇等10132万元。

  二、我局基本上解决社区专职成员的合理待遇,资金保障已落实。今后我局将根据我市基层社区项目的发展需求,继续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海口市财政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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