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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9316743-5/2020-07066 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琼山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12-29
名  称: 琼山民字﹝2020﹞187 号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的请示及方案 发文日期: 2020-12-29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琼山民字﹝2020﹞187 号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的请示及方案

区政府:
    2021年春节将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孤儿、特困人员、低保户等民政对象的关怀,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根据省、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及民政系统历年慰问活动惯例,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拟对我区孤儿、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低保户等民政对象进行慰问。慰问活动预测需资金428100元,其中慰问金25500元,购买慰问品 402600元。资金从当年度区预算支出,慰问物资购买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妥否,请批示。
     附件: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 2021年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活
    动方案
    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29日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附件:
     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活动方案
    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孤儿(困境儿童)、特困人员、低保户等民政对象的关怀,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根据省、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及民政系统历年慰问活动惯例,制订本慰问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拟定2021年1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待定)。
    二、活动内容
    (一)购买慰问品慰问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低保对象。
    慰问全区特困人员(含敬老院院民)1291人、孤儿36人,省、市、区领导上门慰问的低保对象和困境儿童15人。共1342人,每人慰问品1份,每份慰问品 300元,计402600元。
    (二)省、市领导上门慰问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低保户9人。
    每人慰问金1000元(另加慰问品 1份),计9000元。
    (三)区领导上门慰问联系点11 个镇(街道)的特困人员、低保户、孤儿或困境儿童,共33 人。
    每人慰问金500元(另加慰问品 1份),计16500元。
    三、活动经费
    以上慰问活动预测需要资金428100元,其中慰问品402600元,慰问金25500元,拟从区年度预算慰问资金中支出。
    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琼山民字﹝2020﹞187 号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的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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