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区利用市约资金(海财社﹝2014﹞3464号)建设了旧州镇池连和甲子镇甲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工程已在2015年初竣工、验收,工程款已支付至合同造价的79%,其中:旧州镇池连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总造价847532.96元,已拨付674415元;甲子镇甲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总造价846705.43元,已拨付640581元。2016年,根据相关要求,区财局将于这2个项目的建设工程款剩余资金全部收回。现这2个项目已启动工程决算造价审核,审核费用共计13405元(旧州镇池连村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审核费6549 元、甲子镇甲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审核费6856元)。为及时拨付工程决算造价审核费,现特恳请区政府同意拨给我局13405元,用于支付旧州镇池连和甲子镇甲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决算造价审核费。
妥否,请批示。
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
2020年6月4日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琼山民字〔2020〕80号关于请求拨回2014年旧州镇池连和甲子镇甲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