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光荣院、福利院的项目建设,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海财社[2018]9553号的文件精神(项目资金为2170000元),已支付1418562.88元,剩余751437.12元已被区财政局收回,因2020年该项目继续进行,为了下一步做好该项工作,现恳请区政府批示区财政局拨回285504.92元(用于支付造价咨询费19690.92元和95%项目工程款265814元)。
妥否,请批示。附件:发票两张 (此页无正文)
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
2020年4月24日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以此件为准)琼山民字[2020]57号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关于请求拨回琼山区光荣院、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