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7-0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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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口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海财农〔2023〕1390号)和海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分配的通知》(海乡振发〔2023〕9号),2023年下达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143万元。目前该批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已审批通过,该批资金分配云龙镇143万元,用于云裕村农产品仓储物流一期项目和云阁村委会仓储物流一期项目(详见项目计划表),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和项目计划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2日),望广大群众监督。如对资金分配和项目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海口市琼山区乡村振兴局,海口市琼山区机关办公大楼625室(惠民路1号)
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0898-65885395,12317(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qsqfpb@163.com。
附件: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项目计划表
附件: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项目计划表
海口市琼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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