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里面6万斤荔枝再不处理就要烂在果园里了。”近日,果农老王在三门坡司法所调解室内焦急地说。
近年来,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随着荔枝产业的蓬勃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涉及荔枝产业的纠纷问题也日渐凸显。对此,海口市琼山区司法局三门坡司法所坚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依法维护荔枝种植企业、荔农以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荔枝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2024年5月荔枝采购商小林与果农方代表老王签订水果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小林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内以每斤12.3元向老王方收购约12万斤白糖罂荔枝并交付定金30万元。但在收购6万斤荔枝后,采购方认为荔枝品质存在问题,因此停止收购并要求退还部分定金。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在采购商承包期内果农将果园荔枝转卖给他人将赔偿巨额违约金,如不及时解决相关纠纷,果园剩余6万斤荔枝将可能会滞销。
按照琼山区“四所一庭”联动机制,三门坡镇派出所及时与辖区司法所对接,引导涉事双方来三门坡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三门坡司法所工作人员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耐心帮助当事人理清案件中的纠纷事实和对应的法律关系,引导双方合法依规表达诉求。
经调解,双方友好协商,果农方代表老王同意从定金中退还57000余元人民币给采购方,采购方代表小林则表示愿意与果农共同终止合同并同意果农将果园剩余荔枝转卖他人且不再追究果农方相关法律责任。至此,双方达成和解,并对协商结果及三门坡司法所的调解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今年5月中旬份以来,三门坡司法所共受理8宗涉及荔枝的调解案件,成功调解8宗,调处成功率100%,其中包含涉荔枝类买卖合同、居间代办合同、劳务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类矛盾纠纷。
“我们下一步将探索建立‘荔枝调解室’,积极与公安机关及人民法庭形成有效联动,充分发挥‘四所一庭’协作联动工作合力,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职能优势互补,切实推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三门坡司法所所长张诗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