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系统
索 引 号:00817808-1/2023-01037 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名  称: 海口市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口市公安局围绕打造“品质治安、法治公安、满意民安”为总目标,加强“平安海口”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着重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在公共服务平台上更加及时、准确、有效地向社会发布相关政府信息。现将海口市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7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56条。从信

息类别看,政策法规类69条,规划计划类10条,办事事项类1条,资金信息类15条,业务信息类3条,人事信息类58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和形式

   我局继续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发布信息,规范指南和目录编排体系,将统一的框架设计与公安业务职能相结合。在上年度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职责及工作人员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对外公共服务能力,尤其加强了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事项等重点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除市政府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框架外,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2017年,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共发布警方要闻67条,警方公告313条,便民提示1183条,警事聚焦213条以及投诉咨询局长信箱共12946条。开展各类互动应用,积极配合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协同工作。

   (三)主动公开的保密审查

    为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保密,我局继续严格执行《海口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要求各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市局保密办又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情况良好,达到既保障公众知情权又确保国家秘密绝对安全的目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海口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的回复能力,及时处理政民互动的留言及百姓较为关切的内容。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全部办理完毕。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形式申请22件,以信函形式申请45件;按时办结数65件,延期办结数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执法办案、房屋拆迁、户籍政策、交通法规、数据统计、印章管理、政府采购、消防验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所收到的申请回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2件,“同意公开”的1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6件。在48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1件,不属于本局公开27件,“信息不存在”6件;告知需作出更改补充的4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费用;没有公开权利人书面专门向我局申请减免依申请公开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提起的行政复议件5和行政诉讼案件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我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还需加强,基层公安的信息公开意识有等提高。

    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开展业务培训和研究,强化专业素养,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