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做好信息的沟通工作,一是将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传达;二是搞好相关部门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三是及时向上级部门传达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上级部门需要的其他信息。
四、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各环节职责、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工作。协调、督促本单位各职能科室将新产生并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单位领导审定后,及时收集、汇总。
2、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对汇总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报备工作。
3、及时上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传市政府门户网站。
4、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待查询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室,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社会公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帮助其检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
5、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或签收市政府办公厅转交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协调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区领导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提出人或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处理结果。受理申请过程中,应及时与受理中心保持联系,接受其帮助和指导。
6、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总结工作。
六、完成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