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调查研究中心
(1)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承担或参与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2)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工作要点。
(3)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区政府的有关重要文件、报告和讲话。
(4)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性、关键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5)对全区经济形势进行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谋服务。
(6)组织和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围绕区政府交予的重要课题联合调研。
(7)参与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8)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