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
任
清
单
二〇二一年九月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清单
编制说明
根据美兰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办编制形成《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清单》,现将有关内容作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具体工作事项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办公室、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美办发〔2019〕23号),我局加挂海口市美兰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海口市美兰区档案局、海口市美兰区信访局牌子,承担主要职责共19项。
(二)具体工作事项
经梳理,深化细化具体工作事项共37项。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经梳理,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共1项。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无。
四、公共服务事项
无。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1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11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2
四、公共服务事项·································· 13
一、部门职责表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策事项。 |
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碰头会、专题会议等各项会议的联系、协调、安排等准备工作,以及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起草、送审工作。 |
|
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碰头会、专题会议等各项会议的决定事项及其他决定、命令的督促落实和信息反馈工作。 | |||
2 |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
起草、审定区政府,区政府领导及受政府委托的各类文件或文字资料。 |
|
3 |
(三)研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
负责受理各镇街、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向区政府的工作请示、报告及有关材料,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
|
协调处理各部门的工作,对各部门有争议的问题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 |||
4 |
(四)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和区政府决定事项、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
负责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
|
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督办和情况反馈工作。 | |||
5 |
(五)负责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 问题。 |
及时向区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重要问题,并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
|
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 |||
6 |
(六)负责市人大、市政协和区人大交区政府的有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
办理上级人大及政协的建议和提案。 |
|
办理区人大交区政府建议提案。 | |||
负责督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机关各部门做好各级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 |||
7 |
(七)负责本区政府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工作,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 |
负责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向市政府研究室报送。 |
|
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录入工作。 | |||
8 |
(八)负责本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区政府应当公开发布的信息。 |
|
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 |||
9 |
(九)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电子政务工作。 |
统筹协调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电子政务工作,具体工作由区信息中心负责。 |
|
10 |
(十)负责本区相关金融工作。 |
配合市金融办开展工作;配合区扶贫办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
|
11 |
(十一)负责本区档案工作。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
|
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做好文书、科技和专业档案业务工作。 | |||
负责组织全区档案宣传、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 | |||
定期接收、征集档案;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统计、提供利用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 | |||
12 |
(十二)组织编撰地方综合年鉴。 |
组织承编单位撰稿,负责志书文稿的统稿、编辑、审校,对接出版社做好出版发行。 |
|
组织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指导承编单位撰稿,收集部门供稿及图片资料,负责文稿的统稿、编辑、审校,对接出版社做好出版发行。 | |||
13 |
(十三)负责指导协调对本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和区领导交办的专题性调研,提出建议。统筹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务信息编撰工作。 |
负责指导协调对本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研究,组织经济工作会议有关材料撰写。 |
|
负责指导协调区领导交办的专题性调研,组织专题调研报告撰写,并提出建议。 | |||
统筹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务信息编撰工作。 | |||
14 |
(十四)负责全区国防动员的综合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督导、文秘服务工作。 |
配合区人武部、区委办做好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的综合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督导、文秘服务工作。 |
|
15 |
(十五)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收集重要信访信息、处理网络信访、办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其领导同 志转交办的信访事项,调查并参与协调群众来访反映的重要情况,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
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
|
做好网络信访以及区领导转交办件的办理工作,及时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 | |||
处置好群众群体性上访的各项诉求,确保加强与省、市信访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到省、市上访事件。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解决到位;对群众不合理的诉求解释到位;对确有困难的群众帮扶到位。 | |||
指导督促各镇(街)、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 |||
对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区领导,以便领导在做决策时进行参考。 | |||
16 |
(十六)开展信访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报送信访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要部署、重大项目信访评估意见;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问题就地化解。 |
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配合相关部门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科学论证,进行风险评估,使制定的政策能够立足现实、着眼长远。 |
|
采取经常排查、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各类不稳定苗头隐患,全面了解矛盾纠纷点,掌握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 |||
17 |
(十七)组织指导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工作;负责复查复核本级政府信访事项;负责特殊疑难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
按照逐级走访、复查复核、初信初访、省网信访信息系统的办理等信访制度改革后的新政策和新要求,对全区各单位承办人员进行培训。 |
|
组织实施全区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积案活动,推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的解决。拉近党委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 |||
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推动解决纳入中央专项做任务的信访事项及确实难以划分、落实责任主体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确保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 |||
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严格执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惩处信访工作违纪行为,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 |||
18 |
(十八)负责区政府的公文处理、印鉴管理等日常工作。 |
负责做好区政府的公文处理、印鉴管理等日常工作。 |
|
19 |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做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保密、信访、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资产管理、乡村振兴、征地拆迁以及联系点等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电子政务工作。 |
区政府办 |
统筹协调全区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电子政务工作 |
|
|
区科工信局 |
负责具体开展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维护、更新、运行工作。 |
根据《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信息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美编〔2012〕28号),区信息中心隶属区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承担全区信息化建设工作。 |
|
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无)
四、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