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离岸高端制造产业园”及临空制造产业园配套路网项目被征收人:
为顺利推进江东新区“离岸高端制造产业园”及临空制造产业园配套路网项目,保证江东新区“离岸高端制造产业园”及临空制造产业园配套路网项目房地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公开、透明,切实维护好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于2021年11月17日前自行协商选定1家评估机构作为江东新区“离岸高端制造产业园”及临空制造产业园配套路网项目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将协商选定意见经全部被征收人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须附被征收人身份证、房屋合法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提交我局(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62-2号,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98-31000120)。逾期未提交上述协商选定意见的,视为协商不成。
逾期协商不成的,我局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多数决定原则或随意选定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