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于处理、传递和发布上网信息的计算机均为非涉密计算机,与涉密计算机物理隔离。
二、信息发布遵循“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科室设有专门从事信息发布工作的信息员,信息发布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核批准,再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在网上发布公开;若科室领导无法核定信息是否属于可对外公开范畴,则需交由分管领导、局负责人或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小组审核方可发布。对于转载的信息标注出处,不转发有害(反动、淫秽、邪教)信息。
三、门户网站管理员账号信息严格保密,只有信息员和与网站系统管理员有相应账号信息,信息员更换后应及时更换账号密码,做好保密工作。网站所有发布内容经局办公室审核后要通过网站安全员验证才能发表、修改、删除。
四、信息发布准确,更新及时。我局准确及时的提供行政机构信息、行业法律法规查询、行业动态、政策宣传、行政审批信息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
五、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机制,所有上网信息均须通过局办公室审核,信息来源在网页上标明(即有关转载内容标明来源地址),内容更新不得出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出现泄露国家机密,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并严格遵守“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
六、健全网络安全制度。我局定期开展门户网安全等级测评工作。并建立了应急机制,一是及时对软件进行更新,对网站重要文件、信息资源做到及时备份,数据恢复。二是建立了网站安全事件应急报告制度。三是遇到攻击后,立即保存相关网络日志,断开事故信息点的网络连接,制止有害信息的再传播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