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延期
住建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9)
事项编码
46010600JS-FW-0003-A00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 公共服务■
事项名称
行使依据
1、《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1年内取得批准用地文件;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1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未获得延期批准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取得批准用地文件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失效。2、《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1年内取得批准用地文件;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1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未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未获得批准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取得批准用地文件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失效。
办理主体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委托单位)
受理条件(必备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海口市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延期申报审批服务。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城西、龙桥、龙泉、新坡、遵潭)镇规划所
办理地点
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一号楼龙华区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
0898-66568971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9.1、附件9.2
服务表格
《1、海口市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延期申报审批服务》见附件9.3
范例
见附件9.4
监督电话
0898-66567787
在线办理链接
略
进驻中心情况
实地进驻 ■ 联网进驻 □ 未进驻 □
附表9.1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延期审批流程图
附表9.2
岗位说明(二)
序号
岗位名称
工作职责
负责人
办理时间
1
受理岗
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根据行政许可的受理程序和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马建军(窗口)
李绍灵(窗口)
0.5个
工作日
2
复核岗
1、全面审查申请材料;2、对选址提出意见;3、报局长审批
韩继生(经办人)
唐迈海(经办人)
王海波(经办人)
王国来(经办人)
张才斌(经办人)
赵斌(主任科员)
3
审核岗
对规划方案审核,并做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曾德裕(局长)
1个
附表9.3
海口市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延期
申报审批服务表
申报单位: (盖章)
负 责 人: (签名)
编 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印制单位:海口市规划局
以下信息由申报者填写
申
报
者
基
本
信
息
单位或个人
名称
盖章或签名
地 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
电话
身份证
号码
联系人
内
容
规划许可证延期
规划许可证编号
到期日
申报附件
1、建设项目延期审批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理由或备注
。
以下信息由相关部门填写
审
批
服
务
经办人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复审意见
审核意见
发
证
发证名称
证件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人
领证人
备
注
审批服务信息
相关部门
意 见
日期: 年 月 日(盖章)
初核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复核意见
发证信息
证件名称
身份证号码
备注
附表9.4
海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口市**路**号
王**
138********
4601***********
吴**
136********
4600***********
海口市秀英土规建证(2013)000*号
2014年5月18日
本单位在秀英区**路开发的**项目,规划许可证编号为海口市秀英土规建证(2013)000*号,到期日为2014年5月18日。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原因,不能在规划期限内完工,现申请延期到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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