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00817794-3/2023-02617 分类:   
发布机构: 龙华区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25日
名  称: 关于认真做好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认真做好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经普办:
    单位清查作为经济普查的重要基础,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根据《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办法》及省、市经普办统一部署,我区将在8月至10月开展单位清查工作,请各镇(街)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区单位清查工作按要求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地毯式”实地清查
    “地毯式”清查是全面摸清单位数量的关键。在实地清查前,要切实做好清查告知、物资准备等工作。在入户清查阶段,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两员”根据普查区地图和建筑物信息,开展逐户清查。要通过询问、查看相关证照等方式,准确界定单位类型,按照填报要求,认真填写清查表中的各项指标。要做好查遗补漏工作,对清查底册中存在,但未找到的单位进一步查找和核实,重点查找税务活跃单位,确保普查地域范围内不重不漏、完整覆盖。
    二、做好编码和审核
    编码工作是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镇(街)要协助区经普办做好行业代码、区划代码、统计用临时代码等方面的编码与审核工作。普查员对退回的数据要及时完成修改或做好备注说明后再次进行审核上报,要有效衔接“地毯式”清查与数据审核工作,统筹调配人员力量,确保单位清查工作如期完成。
    三、做好数据检查
    “地毯式”清查结束后,各镇(街)经普办要有重点地抽取一定比例的普查小区(至少 5个)进行质量验收。要对抽中普查小区内所有清查单位逐户调查核对,对抽查发现单位漏登率高于3%,或个体经营户漏登率高于 5%的普查区或普查小区所在村居内所有清查数据进行全面复查。区经普办将采取实地核查、电话核查等方式对清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四、做好重点单位的清查工作
    (一)“一套表”调查单位清查。“一套表”调查单位是现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其真实性和基础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质量。各镇(街)经普办要重点确保“一套表”调查单位全面清查到位,如果存在遗漏的调查单位,将直接以退库方式退出“一套表”调查单位库。
    (二)保密单位清查。经询问识别为保密单位的,要首先向区经普办及时反馈,经确认却属保密单位的,由区经普办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单位的清查工作,调查收集纸质清查表,按相关保密规定将纸质清查表逐级上报。普查员不能进入涉密场所,对此类单位不能使用电子终端设备填报清查表,不能定位,不能将清查信息录入非涉密计算机。
    (三)特殊单位清查。对于无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缴纳增值税、且能够填报普查表的单位,允许将注册地视同其实际经营地,进行清查和普查登记。各镇(街)要对这些单位进行标记,并留存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有关证明材料和在当地缴纳增值税的有关证明材料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单位清查工作涉及的环节多,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要进一步增强单位清查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积极争取多方力量配合支持,提前谋划,统筹安排清查各环节工作,确保全区单位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落实。各镇(街)按照全区单位清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流程,要细化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要紧盯时间节点,对清查各环节工作做出周密细致的 安排,确保单位清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依法清查,确保数据质量。各镇(街)要强化依法普查意识,严守数据质量底线。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清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有关数据。要严格规范数据的审核流程,从数据的采集、审核、修改、上报等各环节明确要求和标准。同时对单位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守我区普查工作“净土”。
    附件:1.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办法;
    2.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进
    度安排。
    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龙华区科技信息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网站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琼ICP备09001072号-4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4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60001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