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2〕3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承担2021年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单位(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一)项目验收将以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务合同书为依据,对照项目合同书所确定的主要研究内容、项目执行进展情况、项目经费支出的票据或凭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字迹清晰)并加盖项目承担单位证明公章、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内容进行自查,认真填报《海口市工程技术开发研究工程中心建设验收报告》(详见附件2);新增设备投入佐证材料应有完整的设备购置合同及验收入库手续。
(三)工程研究中心将采取实地验收的方式进行。届时我局将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四)验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左侧装订成册。材料书脊打印“2021年海口市科研平台项目验收材料—单位名称”。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wssp.hainan.gov.cn/hqzc/#/home)提交相关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务必规范齐全。操作步骤详见《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V1.0操作手册》。
(二)填报验收材料。企业通过认证注册后,下载表格、填报并上传项目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及相关附件应签字、加盖公章。
(三)时间
2024年2月1日-5日;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总结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认真准备项目验收材料,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
1.验收名单
2.海口市工程技术开发研究工程中心建设验收报告
3.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操作手册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电话:68724667、68724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