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群众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 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本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成为真正的“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满意在机关”的文明单位。
二、 实施内容
(一) 公开的内容:
教育系统的职能职责、重大决策、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审批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便民措施、执法纪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
(二)公开方式:
1.办公楼区域内的政务公开橱窗,公开职能职责、办事纪律、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举报箱、举报电话等。
2. 通过市、区教育信息网站公开本局职能职责、办事纪律、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举报箱、举报电话等。
3.在进入办公场所显要的地方公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每个工作人员办公桌上设岗位职责牌。
(三)公开的重点
1.对外公开的重点:①部门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和法定权限;②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条文;③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④行政事业收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执法依据和办理程序;⑤奖励扶助、优先、优惠等政策;⑥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事项。
2、对内公开的重点:①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②干部任用、人事安排、评先表彰,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工资及调整、职务晋升等情况;③财务制度及执行情况;④奖金及福利分配情况;⑤机关管理制度;⑥重要工程项目方案、审批、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的处置情况;⑦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进展及完成情况;⑧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三、 实施措施
(一) 组织领导
成立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由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设立由纪检监察负责人为首的监督评议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完善《政务公开公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行政首长接待日制度》、《行政决策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行政效能投诉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十项制度。
四、监督评议
(一) 加强内部监督
健全本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领导责任制、岗位目标考核制、奖惩激励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评议办公室定期开展督查评议,主要查评公开率和实现率。
(二) 加强外部监督
进一步加强与特邀监察员的联系,恳请他们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本委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同时每半年组织一次特邀监察员对本委的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