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山高高级实验中学:
你校报来“关于变更办学地址”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校办学地址由“海口市迎宾大道8号”变更为“海口市龙华区学院南路1号”。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学校地址变更后,应及时到相关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海口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海口山高高级实验中学: 你校报来“关于变更办学地址”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校办学地址由“海口市迎宾大道8号”变更为“海口市龙华区学院南路1号”。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学校地址变更后,应及时到相关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海口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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