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
索 引 号: 00817779-1/2024-09205 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海口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名  称: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准予海口山高高级实验中学办学地址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
文  号: 海教许决字〔2024〕2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准予海口山高高级实验中学办学地址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

海口山高高级实验中学

你校报来“关于变更办学地址”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校办学地址由海口市迎宾大道8号”变更为“海口市龙华区学院南路1号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学校地址变更后,应及时到相关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海口市教育局

                             2024621


扫码浏览
    相关稿件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海口市教育局 主办:海口市教育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号南楼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80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3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15 琼ICP备19001528号-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教育局”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