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以下简称“教育集团”)来函(附件1)。来函表示,根据中央、国务院有关校属企业改革的要求,北京师范大学于2018 年成立了教育集团,今后将由教育集团按照合作办学协议约定行使对合作学校的管理、运营及资源服务等相关责权。因此,教育集团启动了对各合作学校合作办学补充协议签署工作,明确从 2019年起,年度委托管理费入账账户变更为教育集团,并约定相关费用使用途径等事宜。我局已对来函所 附的《北京师范大学海口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补充协议书》(附件2)进行协商修改、请法律顾问法核以及上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呈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建议市政府同意并签署该补充协议,我局将按照协议内容落实相关合作事宜。
妥否,请批示。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关于签署北京师范大学海口
附属学校合作办学补充协议事宜的函
2.北京师范大学海口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补充协议《
书》
海口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0日
(联系人:黎述庆,电话:68724581)
海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0 日印发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提请签署《北京师范大学海口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朴充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