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禁毒委(办),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含中职、民
办 ) :
根据《海口市2023年度禁毒工作考核办法》 (海禁毒 委通〔2023〕14号〕 《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毒品预防 教育知识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海禁毒办通〔2023〕112 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固防”行动深入开展,不断 加强教师队伍禁毒业务建设,引导其不断学习和充实禁毒专 业知识,提升教育系统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教学质量,全力巩 固提升我市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成果,市禁毒办决定联合市教 育局开展2023 年教育系统毒品预防教育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23年11月18日9:00-11:30
二、考试地点
各区设立四个考点,秀英区康安学校考点(秀英区长流 镇长康路117号),龙华区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考点(龙华 区金龙路25号),琼山区府城中学(琼山区中山南路76号), 美兰区海口市美兰实验小学(美兰区白龙北路1号)。全市 各学校(含市属学校、中职、民办校)按照属地原则按时到
各区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 参加人员
全市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分管禁 毒工作的业务部门主任;小学5-6年级、初中1-2年级、高
中(含中等职业学校)1-2年级的班主任。
四、 考试内容
1.毒品基础知识;2. 《禁毒法》 《刑法》《海南经济特 区禁毒条例》 《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育部中小学毒品预 防专题教育大纲》等法律法规;3.“6·27”工程,海口市 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巩固示 范城市、 “固本防风险”行动、未成年人禁毒预防教育以
及禁毒护苗等工作内容。
五、 考试方式
(一)全市统考
本次考试采取开卷、笔试的形式,由市禁毒办命题,统 一发放试卷,各学校由本校分管禁毒工作的业务部门主任带 队参加考试。届时,市(区)禁毒办、市(区)教育局将联
合督查各考场秩序。
(二)评卷方式
考试结束后各学校分管禁毒工作的业务部门主任负责 收齐本校教师的试卷交给本区考点负责人汇总,交由市教育 局统一安排各区教育局进行交叉评卷,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专家评审统一评卷(秀英区负责评龙华区,龙华区负责评琼 山区,琼山区负责评美兰区,美兰区负责评秀英区)。各区 教育局于11月25日前将试卷和成绩汇总表(附件2)上报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由市教育局对全部试卷进行最终审核。
六、 经费安排
各区教育局组织本区属地学校开展考试产生的活动经 费由各区教育局负责,或者积极与本区禁毒办沟通协调相关 经费。各单位的参考人员参加考试产生的交通等费用由派出
单位承担。
七、相关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落实 责任、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各区教育局要积极与本区禁毒 部门沟通联系,配合市、区禁毒办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各市
属学校要按规定组织本校教师参加考试。
(二)各区教育局须在考点设立考务办公室,做好考场
布置、试卷收发、判卷等考务工作。
(三)考核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平 均分数进行排名公示;对出现不及格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公办学校教师考试成绩将作为年度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参 考依据,民办学校教师考试成绩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参考依
据。
市禁毒办联系人:冯善友、普文浩;电话:31652412;
市教育局联系人:贺菁,电话:68724625,邮箱:twy50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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