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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7-0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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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海口市教育局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琼教勤助〔2024〕1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受理时间

1、2024年7月15日-2024年9月13日,期间分两个阶段进行:

1)续贷受理时间:7月15日-8月23日

2)首贷受理时间:

接收材料时间:7月15日-9月7日

办理合同时间:8月1日-9月13日

2、助学贷款窗口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办理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西路15号一层海口市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窗口。

三、申请贷款条件

学生本人上大学前的户籍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市;被全日制高等院校正式录取并取得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本专科新生、研究生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四、受理流程

(一)续贷

学生继续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提交续贷申请,申请时可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或现场受理,建议需续贷的学生优先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可无需到现场办理,全流程网络受理审核及签订合同,学生自主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即可。

(二)首贷

1、登录并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提交助学贷款申请。也可以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方便快捷地完成贷款申请。

2、提交申请后,将申请表、认定表(已办理高中预申请的可不提交)、学生录取通知书(非新生提交学生证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发送到邮箱hkzx66296899@163.com进行网上邮箱审核,审核结果通过邮箱回复。

3、贷款信息已审核通过后,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表、认定表(已办理高中预申请的可不提交)、学生录取通知书(非新生提交学生证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一起到助学贷款服务窗口办理合同。

五、联系方式

国开行助学贷款热线电话:95593

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热线:0898-6629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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