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关于注销逾期未审验营运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202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海南省道路运输便民支撑系统道路货运基础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已取得《道路运输证》,180日(含)以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审、检测或维护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道路运输证》。现依法依规对我市逾期180日(含)以上未审验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180天货运车辆信息表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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