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海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9-06 16:08:27 来源: 海口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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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健康海口行动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12月2日十六届市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健康海口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健康海南2030”规划纲要》《健康海南行动实施方案》及《“健康海口2030”行动计划》,实施健康海口行动,切实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推进政府牵头负责、多部门协作配合、全民共同参与的健康行动,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逐步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的目标,全市人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行为普遍养成,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主要健康指标居于全省前列。到2030年,逐步实现全民健康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消除一批重大疾病危害因素;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岁,主要健康指标进入国家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制定《海口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规划》,深入推进我市健康促进区、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把公民健康素养列入海口市政府长远规划,开发制作科普材料,建立并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海口市健康传播网”平台健康资料库,同时建立网络监测系统,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数据库。在海口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办健康科普节目,将健康促进教育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将健康素养宣传和测试纳入各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工作考评内容。全面普及宣传健康科学知识,借助“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多类健康生活主题日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建立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深入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巡讲,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5%和38%。(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旅游文体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科协等)

  (二)倡导合理膳食行动。贯彻落实《海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掌握居民膳食情况,制定适宜膳食指导。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实行全市居民营养监测监管制度。实施营养学干预和支持。加强膳食营养知识宣教及人才培养。到2022 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5%和 4%;到2030年,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旅游文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科协等国民营养计划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基本建成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在公园、绿地、广场及社区空地,广泛设置体育健身设施,积极投入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制定适合我市人民的可行性健身计划,推广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打造品牌特色体育健身活动,营造全民健身氛围。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发展各级各类别社会体育指导员,实行工间操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康活动场地。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将学校学生体质状况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评价。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95%和95.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 39%和44%,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达到2平方米和2.5平方米。(牵头单位:市旅游文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

  (四)实施控烟行动。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宣传吸烟的危害性,降低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宣传和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鼓励领导干部、医护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窗口单位等无烟单位创建,2022年底把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为戒烟者提供专业服务。加强吸烟危害宣传,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积极推进我市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不低于 30%和80%;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15%以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文体局、市教育局、市交通港航局、市烟草局等)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构建长效社区心理服务机制。依靠社区内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的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治疗救助和教育培训相结合的综合功能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建立居民心理健康普查制度,与医疗机构联合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与突发性心理危机的心理援助及应急服务机制,建立长期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队伍。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心理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到2022年和 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 30%。(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人才发展局、市旅游文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等)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保持海口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国的领先水平,保持和改善土壤环境,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进一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建设花园式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网络建设和风险评估制度。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到2022年底,完成全市全部渗漏农厕改造任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15%和25%,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不低于98.2%和 99%,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环卫局、市公安局、市交通港航局、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七)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母婴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等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重点,实施全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项目。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加快妇幼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我市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能力建设,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强免费婚前保健服务的宣传,提高婚检覆盖率与服务质量。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提高儿童健康管理覆盖率,开展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到 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及以下和 3‰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8/10万以下和 6.9/10万以下。(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等)

  (八)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措施,降低以溺水、校园内猝死为重点的学生意外死亡。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确保其远离毒品危害。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做好近视、肥胖、沙眼、龋齿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部门和学校考核评价体系,实现规范化校医室全覆盖。到2022 年和2030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不低于50%和 60%,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旅游文体局、团市委等)

  (九)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格局,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建立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报告,推进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状况普查,将职业健康危害严重的行业列入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落实职业病救治保障措施。到2022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并持续保持。(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等)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进老年健康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服务的能力,加强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完善家庭养老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转型、增设老年护理机构或开设老年病科,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发展,满足老年人和老年疾病患者的生活起居、医疗保健、健身娱乐等需求。推动医养结合,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关爱“空巢老人”建设,“长者饭堂”。加强老年痴呆症等的有效干预,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精神关怀服务,推动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等)

  (十一)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开展全市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完善我市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对心脑血管疾病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开展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有效支撑居民自主健康管理。推进我市胸痛中心救援体系建设及卒中中心建设,极大提高我市心脑血管疾病救治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 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不高于209.7/10万和190.7/10 万。(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十二)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借助“肿瘤防治宣传周活动”,科普先行,着力控制癌症危险因素。强化筛查长效机制,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根据国家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完善防治服务体系,创造条件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继续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保障救助救治行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通过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癌症诊疗能力建设,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推进肿瘤精准治疗模式,提高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高危人群筛查、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和科研成果应用。到2022年和 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等)

  (十三)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关注疾病早期发现,推进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推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肺功能检查设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和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诊治设备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到2022年和 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不高于9/10 万和8.1/10万。(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十四)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采取干预措施科学降低发病风险。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Ⅱ型糖尿病患者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对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规范化诊疗和治疗能力。减少或延缓并发症发生、进展,降低糖尿病致残率和致病率,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开展糖尿病管理质量和效果评估。到2022 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75%和 77%。(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等)

  (十五)实施传染病防控行动。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我市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集中力量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应对重大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强化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强化口岸防控能力建设。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落实监测、干预等防控措施,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针对不同年龄段人群,分类做好公共卫生和防疫健康指导。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关注环境卫生。全面落实免疫规划,加强免疫规划管理、宣传、培训、督导和考核等工作,开展疫苗使用监测和风险评估。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科工信局等)

  (十六)实施健康产业促进行动。以将海口打造成为国际智慧健康宜居名城、全国健康产业高地、休闲旅游康复疗养之都为海口健康产业发展定位。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坚持产业融合,突出特色;坚持平台支撑,创新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合作。积极构筑“一核两翼三区”(以海口主城区为全市健康产业发展核心;两翼:以医药产业和健康旅游产业为两个增长极;三区:三级医院高端医疗辐射区。一是以市人民医院西院项目为中心,打造西海岸南片区专科医疗集聚区;二是以省人民医院南院项目为中心,打造观澜湖体育运动旅游度假区;三是以海医一附院江东院区项目为中心,打造江东新区产城融合生态功能区)的健康产业空间发展格局,有序带动全市健康产业协调发展,逐步建立起体系完整、结构优化、满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需求的健康产业体系。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创新机构,打造一批全国领先的健康产业企业和知名品牌,海口健康产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省会城市前列,并带动全省健康产业高水平发展,健康产业值占全市GDP10%以上,形成支柱产业。争取到 2022年和2030年,健康产业总规模分别达到590 亿和1700亿。(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旅游文体局、市科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十七)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引进国内优质医疗资源,将海口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医院,启动市人民医院西院、市中医医院国际中医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江东院区、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市第四人民医院Ⅱ期等项目建设。推进市属医院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群。加快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改革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先头兵作用,优化诊疗服务模式,持续推出便民惠民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紧扣“互联网+医疗服务”主题,构建智慧医疗服务体系,推动远程医疗、分级诊疗、智慧医院等项目,深入挖掘健康大数据,创新医疗服务新型模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各级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等)

  (十八)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院内涵建设,以海口市中医医院为依托,加快引进国内外优质中医资源,扩大中医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海口中医药服务保障水平。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进中医治未病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发挥中医在疾病治疗、疾病防控和特色康复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海口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建设,完善中医药服务贸易规范,探索中医药服务质量国际标准。联合国内优势中医药机构,共同举办中医药发展高峰论坛,搭建国际化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平台。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 70%以上和8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旅游文体局等)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健康海口”建设推进协调机制,建立全市“健康海口”建设工作委员会或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健康海口”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指导部门、地方开展工作。各区要参照市级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抓好任务落实。

  (二)动员各方参与。各区、各部门要将“健康海口”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健康海口”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制定健康影响评估指南,系统评估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公共政策实施对健康的影响,实行健康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落实,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各区要逐步建立可持续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健康海口”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分工,密切协同配合,推进各项任务实施。要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深入推进“健康海口”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相关举措,宣传政府、社会和个人对健康承担的责任,宣传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深入推进社会宣传和健康文化建设,着力提升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能力,完善大卫生、大健康、大联合、大宣传工作格局,为全社会关注支持健康事业、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营造良好氛围和有利条件。

  (四)做好实施监测。各区、各部门要在制定“十四五”和“十五五”时期的各项规划中,充分体现对落实本方案内容的具体制度、政策和措施安排,尤其要明确各个阶段所要实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同时,各区、各部门在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文件时,凡涉及到本方案内容的,应予以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结合各项规划的中、末期评估,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的阶段性督查,建立健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的定期监测评价机制,制定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形成部门协调和通报制度,实施年度评估与3~5年周期性评估相结合的综合评估机制,并根据综合评估结果,适时对本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区、各部门在综合改革过程中创新性地落实本方案,对实施本方案中好的做法和有益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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