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办〔2022〕4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相关要求,市旅游文体局开展了海口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征集申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3项)予以公布。
请各区、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发〔2005〕18号)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弘扬我市优秀传统文化、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