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办〔2021〕7号
为加快发展我市本地山柚产业,促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5〕89号)和《海南省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本地山柚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海南省独特的地理环境、生态环境和气候环境孕育了丰富而具有特色的本地山柚资源。海南将本地的油茶果称为“山柚”,其茶籽油称为“山柚油”山柚油口味醇香、。品质优良,用途范围广,市场需求大,产品附加值高,具有很高的食用价值、药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加快本地山柚产业发展,是大力发展木本油料、保护粮油供需安全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动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带动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途径。
当前,农民种植积极性不高、种植面积少、种植管理水平不高、产业化水平低、缺乏知名品牌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本地山柚产业的发展。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本地山柚产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于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进一步增强发展本地山柚产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加快本地山柚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制约本地山柚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大做强做优本地山柚产业。
二、加快发展本地山柚产业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绿色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为根本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立足资源禀赋和气候优势,把握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契机,着重优化改良本地山柚种子,通过优化育苗程序、提高苗木施肥技术水平、加大育苗规模等方式提高育苗科技含量,大力推进种植种苗良种化、种植基地规模化、生产技术标准化、经营模式产业化、产业服务社会化,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木本油料产业基地,为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多方投入。积极鼓励支持本地山柚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以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实行基地化发展与产业化经营,带动广大农民扩大本地山柚种植面积,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提高产业附加值,健全本地山柚产业链。
2.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实施。结合各区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本地山柚林基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新造本地山柚林,改造残次林和低产林,积极创建本地山柚高产示范园;大力培育引进本地山柚加工企业,稳步发展本地山柚精深加工业。
3.坚持良种良苗、高产高效。按照“四定三清楚”的要求,实行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做到品种清楚、种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充分保证本地山柚种苗质量。积极推广良苗良法,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加工水平,提高本地山柚的产量和品质,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努力实现本地山柚产业高效发展。
4.坚持政策扶持、多方筹资。建立和完善本地山柚发展财政补助制度,整合林业重点工程资金,实施项目带动,增加产业发展投入。创新产业发展机制,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鼓励跨行政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投资,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本地山柚林基地建设。
(三)总体目标。突出我市本地山柚优势,充分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支持本地山柚优质优价发展,把本地山柚产业作为重要特色产业纳入“十四五”规划产业,打造成我市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力争到2025 年,本地山柚总面积发展到3万亩“十(四五”期间新增2万亩),无性系良种覆盖率达到 85%以上,“三品”认证本地山柚园面积达到70%以上,产品精加工率达到80%左右,本地山柚产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建设一批能满足本地山柚产业发展需要的油茶采穗圃、良种苗木生产基地、本地山柚高产示范林基地;培育1家本地山柚精深加工企业,打造一个拥有完整本地山柚产业链的综合性产业示范园区。
三、加快本地山柚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完善本地山柚良种繁育体系,加强本地山柚种苗管理。加快本地山柚良种采穗圃和专业苗圃建设,至少建设1个30亩的良种采穗圃和1个 50亩的专业苗圃,保障全市优质芽条与苗圃的供应。加强种质资源圃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生长健康、有区域代表性的(15年树龄以上)老本地山柚林作为海南本地山柚母树,保护海南本地山柚林遗传资源的优良性与多样性;逐步建设本地山柚良种种子园,利用最新认定的本地山柚优良无性系建立1处面积 30亩以上的优良品种种子园。加强本地山柚优良品种选育和无性系审定申报工作,选育出一批适合我市发展的良种,充分依托省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技术力量,组织本地山柚专项研究,力争申报审定和选育6个本地山柚良种(无性系)。加强本地山柚种苗种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引种,规范种苗管理,确保农民种上优良优质本地山柚种苗。(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区政府、秀英区政府)
二是扩大本地山柚种植面积,建设高标准本地山柚林基地。压实各区责任,明确各区本地山柚种植任务,确保新建设2万亩以上高效本地山柚林基地。选择地势开阔,光照充足,土层厚度大于60cm的宜林荒山荒地、低效残次林和采伐、火烧迹地,以及木薯、甘蔗、橡胶及槟榔(黄化病园区)更新地、低效经济林地,发展高产本地山柚林基地。分类分步改造低产林,对全市现有的本地山柚低效林进行抚育改造,采取垦复、施肥、补植、高接换冠、调整密度等措施,促使林分在短时期内达到丰产稳产。(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区政府)
三是创建本地山柚高产示范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市重点建设约1000亩本地山柚优质高效示范园,以创建优质高效示范园为契机,集成推广良种良苗和关键技术,加强种植管理,探索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山柚油的单产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绿色生产技术,积极推广杀虫灯等非化学防控技术,推行科学施肥、科学施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降低种植环节带来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提高海口山柚油产品品质。(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琼山区政府)
四是打造加工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着力延长本地山柚产业链。着力扶持发展茶油(山柚油)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和种植大户,重点打造1-2家高标准的省级以上油茶油(山柚油)加工龙头示范企业、示范合作社。加大对“海南油茶油(山柚油)”品牌的宣传、扶持和保护力度,实施“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双品牌扩张,积极申请国家地理标志商标,重点打造1-2个省内外知名企业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建特色品牌。利用本地山柚加工的剩余物(菜籽壳、油茶饼)重点开发生物农药、功能性饲料等产品,建立1-2家中型本地山柚果壳材料加工企业,提高产业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效益。加强本地山柚产业与生物科技等高新技术产业的衔接,通过精深加工进一步提高本地山柚产品的附加值。(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五是加强本地山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确保质量安全。完善本地山柚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全市本地山柚标准的制定工作,健全完善各项标准规程,建立健全全市自上而下涵盖本地山柚丰产造林、本地山柚采穗圃营建、本地山柚芽砧苗嫁接育苗、本地山柚林丰产培育生产、本地山柚绿色栽培育苗、本地山柚病虫害绿色防控、茶籽油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制定更高规格的本地山柚生产、加工标准体系,为全市本地山柚产业标准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加强第三方认证工作,鼓励支持企业和地方积极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QS”“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和等认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安全水平。加强本地山柚及其副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依托现有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和设备条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本地山柚产品。(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是创新经营机制,推进规模经营集约生产。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广本地山柚经营的新模式:一是“五统一分”模式。即“统一规划、统一整地、统一苗木、统一栽植、统一销售、分户管理和受益”模式,由农户组成本地山柚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林地统一集中连片开发,分户管理与受益。二是以林地入股组成“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引导农户与本地山柚企业合作造林,林农以林地入股,公司负责投资和经营管理,收入按股份分红。三是以扶贫资金入股组成“公司(林场)+基地+贫困户”模式。探索村集体和脱贫户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扶资金入股,参与本地山柚种植,企业负责经营管理,村集体和脱贫户按股份参与分红等模式,股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重点帮扶脱贫户的产业发展。鼓励脱贫户参与本地山柚种植,做好种苗、技术等服务工作,提高脱贫户的自主发展能力,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各区政府)
四、加快本地山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地山柚产业发展,加强组织领导,解决重大问题,狠抓工作落地见效。认真落实土地、资金、种苗、技术等生产要素,帮助农民、合作社和加工企业解决本地山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加强对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支持林农、企业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本地山柚协会和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咨询、代销生产资料供应、产品营销等服务项目,切实提高农民与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适应能力。推动本地山柚纳入保险范围,提高产业抗风险系数。推动本地山柚树种纳入征地补偿标准目录。
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强化工作保障。通过退耕还林、公益林、低产林改造等补助方式,加大对本地山柚产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整合生态修复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项目和财政资金,2021年至2025年,按 20000亩总量,600元/亩进行补贴,连续补贴3年,补贴资金总额3600 万元。市、区财政按现行财政分税体制,市财政补贴1620万元,区财政补贴 1980万元(秀英区297万元、龙华区297万元、美兰区 495万元、琼山区891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本地山柚良种繁育,本地山柚造林、本地山柚抚育、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和品牌打造。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本地山柚产业特点的低息信贷产品,加大对本地山柚产业信贷投入力度,大力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并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本地山柚保险业务。三是落实税收优惠,优化营商环境。依托海南自贸港建设,对从事本地山柚生产加工的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个人落实国家及本省出台的非税收入减免政策。建立市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本地山柚产品专业市场。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提升市场知晓度,健全产销网络降低流通成本,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对木本油料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送检、抽检、公示和责任追溯制度,创造良好的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环境。
四是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服务。依托海南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油茶研究中心、海南省林科院、海南省农科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龙头企业,联合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围绕新品种选育、本地山柚林抚育技术、优质本地山柚籽榨油技术、本地山柚油营养与活性成分、本地山柚—旅游结合模式与经营策略等产业重大科技问题开展科技攻关。建立全市本地山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及时将本地山柚生产领域的研发和创新成果推广落地,通过举办培训班、网络播放本地山柚科技影音资料和发放技术宣传册等途径,提高本地山柚种植、管理人员及农户业务水平。建立“互联网+本地山柚产业”服务网络系统,建立本地山柚产业大数据,实现行业从业者信息共享。力争“互联网+本地山柚产业”体系在5年内覆盖全市本地山柚行业。
附件:2021—2025年本地山柚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分配表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