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办〔2012〕8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2年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与省签订的各项责任状、承办的省政府重点事项等中心工作,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实施等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载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二、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水平
坚持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做为各单位、各部门的一项日常性任务,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量。按时依法公布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区两级政府工作报告。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积极运用政府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海口晚报、海口电视台、政府公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2012年各单位各部门主动公开类的政府信息数量要达到全部公文数量的50%以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规范依申请公开“四个环节”的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具体要求和格式按时进行答复。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证答复质量,提高满意度。实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组织对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1次督促检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继续规范《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海口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制度,监督检查各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情况,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五、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继续实行市直各预算部门按统一格式公开本部门2011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市、区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市政府直属各部门预算和决算,国有资产经营等方面的预决算要在2012年第二季度前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省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元数据”的规范和提取工作;完善在线依申请公开系统和规范流程;建设和完善各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完善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凡是不涉密的文件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定期组织检查各单位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
七、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
切实做好市政府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场所的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功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每月5号前要将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文件(纸质或电子件)报送市政府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送数量要达本单位主动公开文件的70%以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服务中心、市档案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八、切实抓好下属单位和行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教育、卫生、就业、交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公开招生录取、教育收费、医疗和药品价格、社会保险、公交线路等重点环节的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交通港航局、市物价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九、指导检查镇(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镇(街)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和《海口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重点公开国家规定的八方面政府信息。各区政府要定期指导检查镇(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逐步推进办事公开向农村、社区延伸,不断提高基层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
十、继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活动
全年组织开展1-2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学习培训,重点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培训,掌握依申请公开的操作流程,为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保障。各单位要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单位分管领导要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的有关制度,具体工作人员要熟练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单位赴外省市学习考察1-2次,为推进和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十一、考核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要定期开展自查活动,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措施加以改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等部门将组织1-2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情况、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询点服务情况等。开展全市政府公开信息工作阶段性的评议和年度考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对严重违规现象进行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