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我市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05-31 15:1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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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府办〔2012〕8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海口市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进程,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2012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为落实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通过对村卫生室新建、改扩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满足农村广大群众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我市现有行政村248个,其中有卫生院、分院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的行政村有20个,按照“一村一室”原则,应建村卫生室数228所。截止2011年12月份已完成标准化卫生室164所。根据2012年市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拟在全市再建设64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新建、改扩建的标准化卫生室要求功能完善、规范管理、合理布局、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

  三、建设要求

  (一)房屋建设基本要求

  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应贯彻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房屋建设应考虑满足耐久、防火、抗震、建筑节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二)建设内容

  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化村卫生室的房屋土木基础建设,以及村卫生室周围的美化环境。

  四、建设标准

  (一)基础建设

  每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占地面积原则上达200-3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设;卫生室内墙贴瓷砖不低于1.5米,地面、内墙要达到防潮、卫生的要求。村卫生室设置地点应尽量选在村民较集中、就医较方便的地方。

  (二)投资标准

  每家标准化卫生室投资10万元。

  (三)设备配置

  1、诊断室:诊断床、诊断桌椅、资料柜、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手电筒、出诊箱、身高体重计、有盖污物桶,数量满足需要;健康档案柜、健康宣传版、健康教育宣传挂图。

  2、治疗室(处置室):治疗台、物品柜、消毒盛器、有盖方盘、一次性注射器、输液架、治疗盘、止血带、医用储槽、无菌柜、紫外线消毒灯、地站灯、有盖污物桶等,有一套一般性外科处置器械。

  3、观察室(健康教育室):观察床2—4张,配备基本床单元设施(床头柜、输液架),按观察床数量1:2配套被服。

  4、药房:中、西药品柜至少各1个。

  5、其他:有条件的可安装电话,配备电脑、冰箱、空调等。根据需要配备高压消毒容器、健康教育设备(电视机、DVD机)。以上设备设施,一部分由市卫生局统一配置,余下部分由各区自行解决。

  (四)环境卫生

  村卫生室周围种树栽花,美化环境。地面平整无垃圾杂草,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无蜘蛛浮尘,家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五、建设计划

  近期制定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4月底前完成新建改扩建村卫生室的选点、土地划拨确认、规划、设计、工程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5月各区开工建设,11月下旬对全市各区标准化村卫生室进行检查验收,达标一个验收一个,11月底前全面完成2012年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六、规范管理

  (一)规章制度

  包括有人员岗位责任制、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基本职责

  村卫生室负责本行政村农民的合作医疗、计划免疫、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与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应对;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急、危重病人的初级救护与及时转诊;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完成村级各类卫生信息收集、记录、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涉及伤亡情况的报告。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卫生局负责全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和督导,各区政府负责对辖区村卫生室建设的组织实施。分管副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区卫生局局长为第二责任人,所在镇卫生院院长为第三责任人,所在村村委会主任为第四责任人。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领导,实行目标化管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要派专人负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全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经费保障。各区政府要把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并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落实建设用地,配套解决相应的设备、设施和办公用品,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监督保障。各区政府是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领导、组织、监督者,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具体实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监管,严格标准,搞好服务,确保村卫生室保质保量按时建成。

  (四)管理保障。各区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建设,实行一体化管理。要确立乡镇卫生院在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中的管理地位,乡镇卫生院履行对村级卫生人员、药品、财务和医疗的“五统一”管理职能,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工作考核、统一药械购销、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

  附件:1. 2012年度村卫生室建设投资计划安排表(秀英区)(略)

  2. 2012年度村卫生室建设投资计划安排表(龙华区)(略)

  3. 2012年度村卫生室建设投资计划安排表(琼山区)(略)

  4. 2012年度村卫生室建设投资计划安排表(美兰区)(略)

  5. 2012年度村卫生室建设投资计划安排表(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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