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1-04-13 00: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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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办〔2011〕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和《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关绩效考评的意见》(海委〔2009〕26号)以及《海口市2010年机关绩效考评目标书》的要求,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各区、市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将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海口的有力抓手,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如秀英区政府、市发改委、市海洋渔业局、市财政局、市环卫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等单位专门成立或及时调整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法制机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为完善政府(部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均建立和完善了法制机构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局(委、办)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为政府(部门)法律事务方面的顾问和参谋助手的积极作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决策的执行力。2010年市政府法制机构共完成海口市江东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投融资、建设、移交及回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等126件市政府重大行政事务及重要合同的法律审核工作;共对120件涉及环境综合整治、民生保障、产业扶持、节能减排等多个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法律审查,为市政府稳妥、有序地解决群众关心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疑难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行政执法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大部分单位能根据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实际需要,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和增订,完善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配套制度。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均制订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岗位的责任目标,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依法行政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各区、市政府各部门能落实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各级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有所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较为规范。三是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不断提高。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都按要求建立了行政处罚案卷内部评查制度,定期对处罚案卷的处罚事实、证据、程序等内容进行自查,有效提高了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从检查情况看,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较往年更为规范。执法较规范的单位有: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卫生局。四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标准化、程序化。2010年,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各有关部门对我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的处罚条款进行了深入全面的梳理和细化,共梳理行政处罚职权1127项。其中,对带有自由裁量权的635项行政处罚职权按照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个档次进行了规范完善,共细化标准2540项。目前,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海洋渔业局等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公布了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执行程序,较好地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了合理行政原则的落实。五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制度化规范化。各单位已基本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工作正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2010年,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共有39件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备案,其中各区人民政府11件,市政府各部门28件。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单位有:秀英区政府、美兰区政府、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在2010年市政府组织开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各部门也相应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工作,维护了法制统一,保证了政令畅通,为推动海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海口创造了良好的行政法制环境。
    (四)行政争议依法有效化解。我市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通过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公众对行政复议的熟悉度和知晓率,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与此同时努力畅通渠道,积极探索完善审理方式,突出强化调解和解手段,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将大部分行政争议引入行政程序之中予以化解,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0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6件,受理323件,办结318件。其中维持134件,撤销8件,终止161件,驳回12件,不予受理3件。认真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10年,市政府法制机构共办理市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165件,已做出裁决126宗,胜诉95宗,胜诉率75.4%,为推进政府行政决策及管理行为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有效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政府对我市的依法行政考核反馈意见以及平时检查、年终考核情况,对各单位2010年依法行政予以综合评定,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的单位为8个:秀英区政府、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局、市卫生局;纳入绩效考核的其他49个单位评为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机构尚待健全,法制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区政府未按要求落实法制机构专职人员编制;市政府有些部门法制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素质不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强。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不够,把依法行政等同于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等同于行政处罚,措施不到位,从而导致书面总结不到位、资料台账收集少,未能准确反映出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的真实情况。
    (三)依法行政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尚不完善。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未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以及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等制度,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未落实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制评议考核,有些行政执法单位未按规定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执行不到位。
    (四)行政执法案卷不够规范。在案卷评查中发现,我市有些部门和单位行政执法案卷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案件主要事实无证据佐证或证据不充分,造成证据的有效性不够;有的案件从轻处罚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以下实施处罚,但卷内无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法定依据;有的案件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或组织召开听证会;有的案件立案审批表基本要素不全,文书制作、归档不规范。
    (五)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不力。一是未按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要求报备。从2010年的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来看,个别单位不报、漏报现象还比较突出,如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市教育局等单位主动报送备案的意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未进行报备就出台文件;有些单位的法制机构没有履行职责,未及时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就报备,规范性文件质量难以保证。二是未按要求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有些单位未制订清理工作具体方案,对清理工作缺乏统筹安排;有些单位未按要求清理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存在文件底数不清、清理遗漏等问题,如琼山区人民政府、市物价局、市农业局等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清理任务;有些单位在清理工作完成后,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等。
    (六)应诉工作有待加强。有些单位对应诉工作不够重视,个别单位指定的市政府委托代理人不按要求出庭应诉,如市国土局、市林业局;有些单位,没有按要求及时提供答辩材料和证据材料,导致申请延期举证及答辩的案件增多,案件办理工作被动,如市国土资源局;有些单位不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有些单位对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司法建议不重视,对市政府批转办理的司法文书不积极办理,不主动应对解决问题,也没有及时向市政府和相关法院反馈办理和落实情况。有些单位案件败诉率还比较高,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各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来抓。对于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并报市法制局备案。
    (二)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后评价制度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 制度。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为顺利完成“十二五”发展任务提供制度保障。抢抓建设国际旅游岛机遇,将制度建设重点调整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上来,实现政府制度建设工作与国际旅游岛战略对接,重点关注促进改革创新、招商引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规范行政程序、培育社会组织、改善民生、加强交通环境整治、推进城镇化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研究,增强制度建设前瞻性,以制度建设推动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推动海口特色现代产业体系的形成,为确保“十二五”目标实现,加快国际旅游岛省会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备案管理,建立清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和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政府法律顾问水平;积极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与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政府层级监督中的作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海口。
    (五)加强学习型、服务型的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的宣传学习,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律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增强政策执行力和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想依法干事、会依法干事、能依法干成事”的新型公务员队伍,为建设“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品位之城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确保“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各区、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市政府部署的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不断探索和创新“走在前列”的新办法和新举措,努力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一一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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